經濟學(家)如何講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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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16:25 中評網 張曙光 | |||||||||
祝賀茅于軾教授七十壽誕兼評《中國人的道德前景》 張曙光 道德的問題歷來是倫理學、哲學的主題,但是,經濟學家中討論道德問題的也大有人在。亞當·斯密有與《國富論》齊名的《道德情操論》,獲得諾貝爾獎的現代經濟學家,
前不久,樊綱教授發表了《“不道德”的經濟學》(1998),認為經濟學家討論道德問題是“不務正業”,主張經濟學“不講道德”。該文引起了學界的非議,但是,批評者或出于道義,或出于情感,而于學理層面的議論較少。當時,筆者正在研讀《前景》一書,隨引起一些聯想和思考。經濟學(家)講不講道德,其含義有二,一是指研究經濟學的人有沒有(講不講)道德,二是指經濟學討論不討論(講不講)道德問題,如果講(討論),那么,經濟學怎么講(討論)道德(問題)。這是兩個雖有聯系但卻完全不同的問題。從茅于軾教授及其《前景》中,我們可以找到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 我是從讀《擇優分配原理──經濟學和它的數理基礎》知道茅于軾教授的,第一次與他會面是1990年,創辦天則所并一起共事已經有五年多了。五年的接觸和了解,茅教授的確是德高望重,有學者和長者風范。他思想敏銳,筆耕不輟,在《經濟學消息報》、《南方周末》、《投資導報》等報刊上,人們可以經常讀到他的既尖銳,又幽默;既淺顯,又深刻的經濟學評論。他對市場原則有著深刻的理解和不懈的堅持,同時對社會充滿著道德關懷。他不僅作道德文章,而且非常重視自己的道德實踐。他在山西搞的小額貸款和植樹扶貧項目。既是經濟學理論的應用。也是實現其道德目標的重要步驟。他嚴于律已,做事認真,一絲不茍,由他經手做的事情,不僅不會出現差錯,而且往往都是作得最好的。盡管離家很遠,無論是騎自行車,還是擠公共汽車,他早上總是第一個上班。他不倚老賣老,不講資歷,不擺架子,不搞虛的假的,對同輩人尊重,對年青人關心,真誠相見,平等待人,可以說是朋友遍天下,特別是有很多青年朋友。在工作中,我們也有爭論,也有不同意見,我性子急,有幾次當面頂撞他,他并不在意,而且耐心與我討論,因而我們合作得很好。總之,道德文章,茅教授都堪稱表率。 經濟學界既不乏象茅教授這樣講(有)道德的人,也有一些不講(缺乏)道德的人。有的抄襲剽竊,把別人的東西寫上自己的名字發表;有的捉刀代筆,代人為自己作序寫評;有的相互吹捧,致使書評變成了廣告;有的跟風隨風,把經濟學當成了進身之階,在經濟學繁榮的背后,學風的改善和提高并不太大,經濟學成為顯學,經濟學家也相當浮燥,有的言而無信,不守承諾;有的心口不一,甚至患有“精神分裂癥”。 在《前景》一書中,作者明確指出,“本書希望從人類利益的角度,從經濟學的角度,對道德的是非問題再作一點可以引起人們思考的探索”(第25頁;以下凡引自該書,只注頁碼)。那么,茅教授是怎樣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討論道德問題的呢?也就是說,《前景》討論了哪些道德問題?這些問題與經濟學是什么關系?作者是如何用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來分析和說明這些問題的? 第一,什么是道德,如何從經濟學上解釋道德。眾所周知,經濟學是研究利益關系的。講道德并不是不言利,恰恰相反,正是出于利益的考慮才有道德要求,才講道德。正如尼采所言,善是出自于利,而惡是與害相聯的。可見,道德與經濟和經濟學的關系非常密切。從這個角度,茅教授把道德看作是“為了大家的利益而要求犧牲自己一時的利益的一種行為規范”(第265頁)。這一解釋有兩點需要評說。一是作者沒有把道德看作是一種哲學理念和人類信仰,而是把道德看作是一種行為規范和制度安排,這就使之成為經濟學,特別是制度經濟學的考察對象;二是這一解釋集中于為了利益而犧牲利益。前者包括了利益犧牲者的利益。也就包括了被犧牲利益者的權衡和判斷。因而,這種犧牲不是無條件的,而是有條件的。這就是“囚徒困境”的客觀條件,諸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商業規則,在非對等情況下幫助和解救他人等,這樣做的結果會造成一個人人都受益的制度環境。離開了這樣的條件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例如在可以進行正常交易的條件下免費為大家服務,并不能真正使人人受益,只能助長某些人的依賴、偷懶、占便宜的不道德行為,因而,這種利益犧牲不論是大是小,長期短期,都不能說是道德的。這種解釋很有些經濟學的味道。作者并沒有提出一個普遍適用的道德真理,而是指出了在什么條件下,人們的行為才是符合道德的。 《前景》不僅從經濟學上解釋了什么是道德,而且進一步討論了道德的兩個重要屬性,即“公共服務”和“社會共識”(第265-285頁)。一方面明確指出,道德是一種隱含契約,其內容是我愿意為社會提供道德服務,如果人們都作出同樣的承諾,我就可以享受社會為我提供的道德服務。既然如此,也就存在著一些人搭便車的機會主義行為,即不道德行為。因而,道德的維持是不穩定的,道德水準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遵守道德規范是有代價的,“一個人的道德水平可以用他愿意為道德行為支付的代價的高低來定量地衡量”(第274頁)。另一方面,從道德是社會共識出發,道德的基本要素就是全人類共同的道德信仰,如仁愛、誠實、守信、慷慨、寬容等。正因為如此,茅教授明確指出,“道德是非的判斷在很大程度上是理性判斷,而道德的實踐則純屬價值判斷”(第285頁)。作為理性判斷,道德可以成為經濟分析的對象,即經濟學要講(討論)道德(問題),《前景》就是從這個角度來討論的;作為價值判斷,道德純粹是每個人發自內心的感受和選擇,是一種“非常個人化的實踐”(蘇力,1996),人們對自己行為的欣慰和不安,即是道德力量之所在。在這里,經濟學是無能為力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經濟學不講(討論)道德(問題)。樊綱教授把道德問題完全歸結為價值判斷,而否定了道德是非的理性判斷,因而得出了經濟學不講道德的結論,其片面性就非常明顯了。 第二,從經濟上說明道德的來源和發展。在血族社會中,人類處于同大自然的生死攸關的經濟斗爭中,為了生存,人們必須克服自私自利的動物習性,以便達成合作,共同生產勞動。因此,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合作是主要的人際關系。人類經過幾百萬年的反復實踐和淘汰選擇,不會和不能合作的群體被淘汰了,留下了能夠和善于合作的群體。由此,人們逐漸懂得了合作比不合作好的道理,道德也就由此而生成了。實際上,經濟學就是從利益關系方面來研究合作比不合作好以及如何合作的學問。 道德不僅是由于經濟斗爭的需要而產生,而且也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在人類社會利益分配制度的發展中,最大的變化是從自然經濟演變為商品經濟,這個演變就成為道德觀演變的分界線。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條件下,家庭是最有利的生產單位和消費單位,也是社會最穩定的細胞,所以,自然經濟時代的道德就是家庭倫理,其基本內容是尊長愛幼和鄰里合睦。社會道德不過是家庭倫理的放大和復制。因而,家庭倫理是基本的,但其范圍是狹小的,內容是簡單的,無法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交換促進了社會分工的發展,造成了大生產的利益和各種各樣的比較利益,改變了人類的歷史,同時也形成與此相適應的不同于自然經濟的道德觀念。據此,茅教授提出了一條原則,即凡是能夠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都是符合道德的(第71頁)。并借以解釋了私有制,批評了對私有制的曲解,明確指出,有了私有制才產生出交換,才有了商業社會,才造成了今天豐富的物質生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私有制不僅不是萬惡之源,而且是“道德之神”(第71-72頁)。 第三,《前景》討論的重點是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和道德是非。這里更有很多經濟學的分析,作者不僅提出了很多深刻的思想,而且也有很多精彩的分析和概括,不過,有一些論述不太準確或存在著一些片面之處。摘其要者而論之,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于等價交換與道德。作者明確指出,交換對于所有參加交換的雙方都有利,而不會損害其他人,因而,追求個人利益是符合道德的,同時批評了等價交換的傳統觀念,說明了不等價交換的道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但是,作者對于不等價交換的道理講得不夠充分,對于等價交換的徹底否定則有片面性。其實,交換是一種合作博弈,必然會產生出合作剩余,因此,那種認為交易不創造價值的觀點是不對的。其原因在于,交易雙方對于交易商品價值的大小有不同的判斷,交易的達成都是購買者比出賣者有更高的估價,剩余也就由此而來,討價還價的過程和結果只是影響到合作剩余在雙方的不同分配。然而,交換又是等價交換,這不僅表明交易雙方是平等的,而且是公正的。盡管這種平等和公正是形式上的和規則上的,而不是實質上的。但是,這種形式上和規則上的平等和公正,正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前提,也是其道德的重要基礎。既然道德的基礎在公正,而公正的體現在契約,在交易,那么,交易必然是等價的。因此,交換是等價交換和不等價交換的統一。傳統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片面強調等價交換,而否定不等價交換,這顯然是錯誤的,反過來。片面強調不等價交換,而否定等價交換也是不對的。否定了等價交換,公正何在?道德何依?《前景》先是徹底否定等價交換,后又反復強調平等和公平,這在邏輯上也是不一致的。 2)關于金錢萬能與道德。在一些人的眼中,似乎講道德就不能談錢,更不能提一切向錢看和金錢萬能,茅教授步步深入,對此作了很好的分析和解釋,說明了這一提法的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 首先,一切經濟活動都是交換,交換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牟利,既然交換可以為雙方帶來利益,那么,賺錢牟利就是符合道德的。 其次,賺錢越多越好,賺的錢越多,證明對社會的貢獻越大,因為社會太復雜,除了賺錢沒有別的辦法可以證明你對社會作出了貢獻,因此,賺錢就成了達到為社會作貢獻目標的指標。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向錢看并沒有錯。 再次,貨幣作為財富的象征和流通的手段,不僅具有極大的流通性,而且其價值與持有者的身份無關,因而,在經濟交換中,通常都是“認錢不認人”,貨幣的出現成了在商業領域排除特權,在消費領域要求平等的條件,因此,在商品和服務的領域,一切向錢看或者金錢萬能并沒有錯,而超出這個范圍,進入社會和政治生活領域,如關于人的生命和人格,關于基本人權,關于正義和公正的觀念,關于道德評價等,如果再堅持一切向錢看和金錢萬能,那就會出大問題。據此,茅教授得出了一個非常精彩的結論:所有政府都要限制金錢的作用,限制權力的作用,特別是要限制二者相互勾結,不讓有錢的人有勢,不讓有權的人弄錢。 最后,金錢并無罪惡,一切與金錢相聯系的罪惡都是人惡。當然,凡事有利必有弊,金錢亦如此,因此,用毀壞良心的手段去賺錢,用毀壞健康的辦法去花錢,都是不道德的。 以上的論述不僅相當精辟,而且非常感人,不足之處是,茅先生把貨幣的流通性和平等性排除在經濟學的特性之外,僅僅作為與社會和道德問題有關的特性(第134頁)。這是有欠妥當的。 3)關于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道德。一個以分工和交換為基礎的商業社會就是一個相互服務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職業生活不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是道德的載體,職業道德就是源于利益考慮的一種監督關系,它來自企業利益而又超越了企業利益,成為關系到社會利益的社會原則。據此,作者得出結論,商品社會的成熟程度可以用其成員對其職業的忠誠程度來衡量。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思想。不過,有兩個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討論。 一是作為一般人和作為職業活動者,其道德要求有沒有區別,有什么區別,《前景》沒有提及,但卻應當討論。這是一個必須明確的重要問題。當一個人處在職業生活中時,為了遵守職業道德,可以違背一般人的道德要求,也就是說,職業道德和一般人的道德不僅有所不同,甚至還會出現矛盾。比如,醫生對一個絕癥患者不講實話,這既符合人道主義精神,也符合醫生的職業道德,但卻有違其作為一般人要誠實的道德要求。再如,即使知情,在法庭上律師可以而且不應提供對自己委托人不利的指證,同時應當鉆法律的空子替自己的當事人辯護,這些都符合律師的職業道德,但卻不符合其作為一般人的道德,茅先生也是把“不鉆制度的空子”作為商品經濟中的“道德標準”的(第246頁)。然而,如果律師不鉆法律的空子,不替自己的當事人說話,反而舉證自己當事人的罪責,法庭抗辯和律師職業也就失去了光彩,律師職業也就沒有獨立存在的價值,還談什么律師的職業道德。可見,職業道德的形成及其與一般人道德的背離和沖突說明,現代社會出現了道德多元化的現象。 《前景》指出,一切職業都應具備的道德是微笑服務,這一點筆者完全贊同。但是,我覺得,最基本的職業道德還是盡職盡責,微笑服務只是盡職盡責的表現之一。 茅教授對從事商業活動的道德要求作了明確的闡釋,既然商業交換活動是有利于交易雙方的,那么,一切促成交易的行為都是符合商業道德的。商業道德的基本要求有二:一是要有平等的態度和靈活的精神,善于通過協商和合理讓步達成一致意見。堅持原則過了頭就變成了頑固和僵化,平等協商和合理讓步就是對對方立場和要求的尊重。這正是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多元化和開放性的表現。二是要誠實和守信。因為現代商業社會是一個契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建立在共同遵守契約的基礎之上的,違約和欺騙將會增大交易成本,對雙方和整個社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因而是商家之大忌。借此,茅先生用經濟學的道理揭示了商業道德建立和形成的過程,他說“當社會上普遍流行欺詐行為時,信譽成了稀缺的東西。根據經濟學的一般規律,越是稀缺的東西越值錢,所以講究商業信譽的商號此時反而能賺更多的錢。因為消費者害怕上當受騙,寧可價錢高一點,也要找信用可靠的商號打交道,長此以往,商業的信譽就能代替欺騙行為”(第131-132頁)。這一點與樊綱教授的“騙出一個新體制”的觀點雖然角度不同,但其思想卻是一致的。 4)關于道德的重要性。茅教授對道德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現代社會的重要性有過很多精彩的論述和分析,讀后深受其惠。如認為“道德是現代社會的穩定劑”(第265頁)。借用德國大詩人但丁的話“道德常常能填補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卻永遠填補不了道德的缺陷”(第52頁)。道德是優勝劣汰的基因,“在一個正常生活的群體中,也總是不斷地有道德敗壞的人做各種壞事,這個群體之所以沒有垮下去,正是因為有多數堅持道德信條的人在起作用。越是在社會道德風氣敗壞時,仍能不為所動,越能顯出一個人的道德水準,魯迅稱這些人為民族的脊梁”(第268-269頁)。“對道德的追求是一種精神享受”,“任何物質享受都有一個飽和點,越過了這一點非但不是享受反而成了累贅;精神享受卻不存在飽和點,相反,你越是追求它,它越會引你進入更高的層次,獲得過去沒有體會過的滿足”(第125頁)。“道德是一個人幸福的真正源泉”(第299頁)。這些精湛的論述不僅飽含著深刻的道德哲理,而且蘊藏著豐富的經濟學思想。雖然,道德重要不重要的判斷是一種價值判斷,但是,作者提供的論據是否真實、恰當,是否全面充分,則超出了價值判斷的范圍,是經濟學可以探究的。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討論。 首先,茅教授說,“在古代,一個人道德敗壞禍及的只是一個家庭,一個村落;但是在現代社會,一個強行登車的人就要浪費上百人的時間。這些人被延誤了他們的時間還會相應地浪費更多的等著他們辦事的人的時間,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中道德的重要性比古代不知要強多少倍”(第264-265頁)。這是一種時間上的縱向比較,討論的是道德的作用范圍,且是從道德敗壞的一面來討論。筆者想從另一個方面提供一個反證。古代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和身份社會,那時,正式的制度規則很少,人們之間的關系主要是依靠道德、習俗等非正式制度規則調節的,而現代社會是一個陌生人的社會和契約社會,除了熟人關系以外,主要是非個人的和一般的社會關系,這些關系的調節雖然離不開道德,但主要是依靠法律等正式制度調節的。據此,就很難得出道德在現代社會比在古代社會重要的結論。 其次,與此有關,茅教授反復強調,“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第33頁),“道德比法律重要10倍”(第273頁)。為此,茅教授提出了兩條論據,一是說遵守道德規范的社會成本低,維持法律的社會成本高,二是說道德深入并滲透到人們的每一個思想和行動中,道德無所不在,每時每刻都在起作用。這是一種橫的比較,討論的是現代社會中道德和法律兩種制度約束的作用。嚴格來說,這種比較與其說在于明辨孰重(重要)孰輕(不重要),不如說在于說明孰優孰劣。第一點,即道德作用的社會成本低,是對的,第二點則不完全恰當,作為一種威懾力量,法律也是每時每刻起作用的。此外,筆者還可以提出第三點論據,作為自省自律的道德,其作用的結果一般沒有負作用,或者負作用很小,而作為外在強制的法律,其負作用則比較明顯,特別是在過分強調的情況下。然而,我們還可以作出另一種比較。既然現代工商社會是一個陌生人的社會和契約社會,關注的是非個人化的和一般的社會關系,強調的是正當程序和一般人都可以做到的行為規范,因此,在現代社會,道德和法制各自發生作用的領域越來越大(吳重慶,1996)。不僅如此,前已指出,隨著社會分工的擴大,職業道德的發展,出現了道德規范多元化的現象,這也意味著道德約束力的弱化和法治作用的增強。如果要比較何者重要的話,那么,有一點是清楚的,即當某種東西稀缺時,其對于個人和社會更重要。因此,當道德敗壞時,道德建設更重要;當法治破壞時,法制建設更重要。道德自律和法律約束不僅不可偏廢,而且必須使二者相一致。因為,人類雖不乏向善之心,但其本性中總是潛藏著某種作惡和不道德行為的基因,制度既然是“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康芒斯,1994),其設計和建設自然不能以人人是君子為前提,而必須立足于人人是小人。一個道德社會的形成,固然離不開道德宣傳和道德教化,也離不開言教身教,但是,關鍵還在于各種各樣的具體的制度安排能否有效地懲誡各種不道德的惡行,增大其為惡的機會成本,使其得不償失,甚至血本無歸,道德宣傳才能收到成效;也只有使各種不道德的行為損失慘重,并不斷重復,深入人心,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合作博弈比非合作博弈更有利的普遍預期,人們才會對不正當的自利行為形成自律和自我約束,誠實、信任、善良、純樸的社會道德和道德社會才能最后形成。沒有法律強制,道德約束是蒼白無力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恐怕也不能得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的結論。 再次,茅教授不僅認為道德比法律重要,而且進一步指出,“如果一個社會的道德風尚很好,就根本用不著法律來管事”(第33頁),“道德高尚的社會根本不需要動用法律”(第273頁)。前者是一個假定句,后者是一個陳述句。不管怎么表述,這是一種道德烏托邦,是茅教授批判的另一種意義上的“君子國”,這種道德社會在現實中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講道德的重要是有意義的,但是,講過了頭就有些片面性和絕對化了。應當清楚,不是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道德約束來解決,把道德作為現代社會生活唯一的整合力量,會走向泛道德主義。事實上,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道德也不例外。法律萬能是錯誤的和危險的,道德萬能也是不恰當和有害的。如果說法律強制堅硬而有效,那么,道德自律則脆弱而有彈性。《前景》從多方面論述了道德的重要性,但對其局限性尚未提及,再加上一些絕對化的論斷,給人留下了一種道德萬能的印象。 隨后,茅教授還有一個觀點,認為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是不自私和不損人,“道德要求人們不自私,法律要求人們不損人”(第42頁)。因為,“不損害別人的行為盡管不犯法,仍舊有是非善惡之分”(第43頁)。這里,除了前述那種無償為他人作好事以外,主要是指,在不自私和不損人之間有一個道德和法律誰也管不著的空白地帶,這就是自利。《前景》通篇都認為自利是符合道德的,這里又認為它是否符合道德還不確定。這不能不令人遺憾。這可能與作者沒有區分出道德要求的不同層次有關。其實,道德要求可以有三個不同層次(張曙光,1998):第一個層次是單純的為己利己的自利行為,既不損人也不利人。這是最低的和起碼的道德要求,也就是何懷宏先生所說的“底線倫理”(1997),它的一端連著法律,其主要內容幾乎等于法律,它的另一端連著類似于宗教的信仰、信念;第二個層次是為已利人;或利已利人的互利行為,這是最普遍的道德要求;第三個層次是為人利人,無私奉獻,這是最高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要求。由此可見,不損害別人的自利行為有可能是不道德的觀點,恐怕是站不住腳的。 《前景》一書主要是從經濟學方面討論道德問題的,但是,這種討論并未使用嚴格的經濟學的分析和論證方法,也不可能提出一個分析道德問題的理論框架,而是采取了一種自由輕松的隨筆寫法,通過列舉大量生動的案例,進而加以分析和展開議論,真正做到了通俗易懂,深入淺出。這既是該書的成功之處,也是茅教授與眾不同的特色。但是,歸納舉證,加敘加議,往往會顧此失彼,掛一漏萬,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這也許是《前景》的局限或某些缺陷的一個原因。 1999年1月14日是茅教授70歲生日,我想以此作為生日禮物。也許我的禮物有些特別。通常,在生日都是講一些大吉大利的好聽的話,而我卻在講好話的同時也講了一些難聽的“壞話”。這有點不合常理。但是,我認為,不論是“好話”“壞話”,對于茅教授這樣有德之人的道德追求都會有所助益,對于經濟學和其他社會人文科學的發展也不無好處。如果學術界對一些在世學人生日的祝賀和對一些先逝學者的紀念不只是歌功頌德,而且也談論他們的局限和不足,這將是中國學界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 參考文獻: 道格拉斯·諾思,1981,《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中譯本),上海三聯書店,1991。 James.M.Suchanan,1987,Economic—Between Predictive and Moral Philosophy. 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 Stephano.Zamadni, Economic Altruism, Dalliard ltd.great yar mouph. 康芒斯,1994,《制度經濟學》(中譯本),商務印書館。 樊綱,1998,“‘不道德’的經濟學”,《讀書》,第6期。 蘇力,1996,“把道德放在社會生活的合適位置”,《東方》,第5期。 吳重慶,1996,“道德重建如何可能”,《東方》,第5期。 何懷宏,1997,“一種普適主義的底線倫理學”,《讀書》,第4期,收入《底線倫理》,遼寧人民出版社,1998。 張曙光,1998,“走向市場經濟的制度結構:市場、政府和道德”,《天津社會科學》,第3期。 1998/9/25,于北京三里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