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和整體之矛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16:11 中評網 茅于軾 | |||||||||
茅于軾 《讀書》一九九二年第九期署名大東者發表了一篇題為“求解”的短文,論的是孔夫子所說的一句話“無友不如己者”。作者指出,這句話叫一部分人去實行是做得到的,但如果叫全體的人無例外地都去實行則無論如何辦不到。于是作者得出結論:“圣人的話,也不全是講給人人聽,并要人人聽了去照做的。人人都奉行了一個聲音去行事,這世界,大約
和“無友不如己者”類似的一句話便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一部分人照此行事無疑是行得通的,甚至全國除一人之外,其他的人都照此行事也還行得通,只要將所有的利歸他一人享用就可以了。可是如果此人也奉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事情就難辦了,除非將利益輸出。這倒不是說笑話,而是一個嚴肅的制度設計問題。“不得侵犯別人的利益”是可以為一切的人奉為準則的,因此它可以(而且也應該)成為制度設計的原則,但“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則不可。尤其要警惕的是,當大唱其“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時候,卻閉口不提“不得侵犯別人的利益”。這樣所造成的后果我們在文革的時候已經體驗過了。 局部的規則不能推廣到整體,在經濟學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從微觀經濟學看,一種商品的漲價由于連鎖反應會波及其它商品的價格,因此物價水平會上升。然而從宏觀經濟學看,如果漲價是糾正了價格的扭曲,則非但不會因連鎖反應導致物價水平上升,反而會使物價水平降低。因為糾正了被扭曲的價格可以使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增加總產出。在其它條件不變時,物價水平應降低。對于這種微觀規律不適用于宏觀事物的現象,薩繆爾遜(一九七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金得主)曾舉一例來說明:當你踮起腳跟從人群中觀看游行隊伍時你可以比別人看得更清楚些,但當所有的人都踮起了腳跟,則誰也得不到改善。 從經濟制度上看局部和整體的關系,還有一例:一個國家實施剝削制度,可以使國內的剝削階級變得富有,卻不能使整個國家變得富裕。 《讀書》1994年2月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