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還有誰逍遙法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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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09:58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本報特約評論員 肖余恨 6月10日,全國各大媒體均在顯著位置報道了安徽阜陽市“毒奶粉”案的最后查處情況。按說,轟動一時的阜陽“毒奶粉”案算最終結案了。但是,如果不對此進行舉一反三式的反思,也只能是一場“剪箭”式的療傷運動:露在身體外面的箭把雖然給剪除了,沒入身體里面的箭頭還在,這絕對不是幸事。
同日,《中國青年報》發表了該報駐合肥記者黃勇的文章。作者援引阜陽部分干部的議論,對沒有查處阜陽質監局表示質疑:負責產品技術標準審查的技術監督部門參與了多次劣質奶粉查處,但在執法中多次“以罰代法”,甚至避重就輕,應該同樣負有責任。而《北京青年報》也發表了該報評論員蔡方華先生的文章,認為“毒奶粉”事件不應隨著阜陽的結案而結束。 需要指出的是,阜陽只是“毒奶粉”的流入地,并且不是唯一的流入地。據媒體報道,包括廣東、西安、成都等地都發現了這樣的“毒奶粉”和受害的“大頭娃娃”。據《現代金報》報道,這些“毒奶粉”的源頭,不少均出自于溫州、蒼南、泰順等地。然而,據蒼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解釋,“蒼南的7家奶粉企業,獲得衛生許可證與工商執照后,質檢局依法頒發生產許可證,是符合有關規定的。”然而,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如果質監部門能夠監管到位的話,劣質有毒奶粉產業鏈的形成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2001年至2004年的3年時間里,市、縣衛生部門抽檢102種。”但102次抽檢,都未能在根本上解決有毒奶粉問題,這至少說明三個癥結:一是抽檢流于形式,二是處罰不力,三是有地方保護之嫌。 既如此,“聰爾壯”等“毒奶粉”獲得了一系列的“桂冠”也就不是那么可奇怪的了,正是這些“桂冠”成為大行其市的通行證,成為麻痹消費者的迷藥。實際上,一個產業的發展、壯大,要無數人付出諸多的努力才行,然而,由于一些無良企業包括一些不負責任的執法人員、從中尋租的監管人員,卻能夠非常容易地將諸多努力毀于一旦。溫州等地奶粉產業的“變異”即為一例。造成這一嚴重惡果的,更主要的原因與其說是部分地方領導短視的地方保護,還不如說是一些執法、監管人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缺位和尋租,因此,不解決這一問題,就決不止一個奶粉產業產生災難性后果。一句話,“毒奶粉”的猖獗,根子還是在腐敗上,謂予不信,一查便知。 阜陽結案了,但還有一些責任人逍遙法外。這是廣大群眾最不愿意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