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放開糧食市場政策不能走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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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07:06 新華網 | |||||||||
新華社評論員 國務院最近作出決定,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今年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以搞活糧食流通,促進糧食生產,保證糧食安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在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指出,這次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特別要把加強糧食市場管理作為突出任務,確保糧食市場放而不亂、活而有序。
隨著國民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的條件已經具備。堅持市場取向的改革,積極穩妥地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收購價格,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理順糧食流通的運行機制,更加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國務院最近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多種所有制主體從事糧食經營活動,促進公平競爭;依法從事的糧食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嚴禁以非法手段阻礙糧食自由流通。同時規定,要進一步轉換糧食價格的形成機制,糧食價格一般情況下由市場供求形成。要在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的同時,發展和規范各種市場主體從事糧食收購和經營活動,充分發揮非國有糧食企業在搞活流通、保障市場供應中的積極作用。 保護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利益,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是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使糧食市場信號回歸真實,并使糧食漲價的利益直接傳遞給農民。要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前提下,執行好最低收購價和糧食主產區敞開收購余糧政策,實行靈活多樣的收購形式,確保農民收獲的糧食順暢流通,使農民增產又增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帶頭執行國家糧食政策,盡可能多地掌握糧源,增加市場供應,絕不允許逆向操作。所有糧食收購企業都必須自覺守法經營,不得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物價,擾亂市場,也不得壓級壓價。 加強糧食市場監管,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流通秩序,是加強糧食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保證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明確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糧食市場的責任。各地工商、質檢、衛生、價格等有關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同配合,共同做好糧食市場監管工作。要抓緊建立健全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依法做好入市收購資格的審核工作,既要堅持多渠道經營,又要嚴格資質標準。加強對糧食購銷企業的服務和監管,規范企業的經營活動,引導他們合法經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查處摻雜使假、合同欺詐、囤積居奇、哄抬糧價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質檢、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加工和銷售的質量衛生管理,保護糧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夏糧豐收已成定局,目前,各糧食生產區正忙于夏糧收購的準備工作。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在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的同時,依法加強對夏糧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等經營活動的管理,確保糧食市場穩定有序,確保放開糧食市場政策不走樣,讓農民真正把豐收的實惠拿到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