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發財政府發喪?責任險缺位致納稅人多花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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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7日 07:08 中國青年報 | ||||||||||
記者 譚新鵬 本報北京6月6日電 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5日透露,傷亡人數達123人的吉林中百商廈2.15火災,政府承擔了大量善后費用,花了財政錢。這是因為“中百商廈作為社會公共場所,沒有投保任何
吳定富還舉例,重慶開縣“井噴”事故、北京密云重大游園事故等重大人員傷亡事件中,責任保險遠遠沒有發揮出作用來。他所說的“責任險”,投保人多為企業,一旦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由保險公司向受害者提供賠償。 他在出席“中國責任保險發展論壇”時說:“在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后,一些小企業主常常躲藏逃匿,把搶救和事故善后工作推給地方政府,甚至出現了‘業主發財,政府發喪’的現象。”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顯政在同一場合說,我國目前正處在生產事故高發期,應當把商業保險引入安全生產領域,在企業推行“雇主責任險”。 王顯政說:“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狀況雖然總體趨向好轉,但形勢依然嚴峻。”他介紹,國際勞工組織的數據說,我國工礦企業10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約為發達國家的兩倍。2003年我國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約為印度的10倍,美國的100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為美國的8.6倍,日本的18倍。 王顯政說,人均GDP為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間時,是生產事故的高發期,而我國目前正處在這樣的階段。他認為,應當在企業,特別是小企業推行“雇主責任險”。 據悉,2003年,我國傷亡人數高達13.6萬人,事故傷殘人數達70萬人,造成經濟損失2500億元,約占GDP的2.5%。 據統計,2001年以來,全國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70%是發生在小企業。在發達國家,工傷保險已成為與安全立法、安全監察并列的安全生產三大支柱之一。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并存,是發達國家在工傷保險上通行的做法。而在我國,商業保險尚未真正進入安全生產領域。雇主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商業險種沒有得到推廣。現階段我國的工傷保險,還是采用社會保險、統籌統管的形式。有媒體對北京、鄭州等地商場和娛樂場所的調查,90%以上的經營者沒有投保公眾責任險。 吳定富說,目前我國責任保險業務僅占財產保險業務的4%左右。而在一些歐洲國家,責任險占財產險業務的30%左右;在美國,這個比例高達45%以上。“我國的責任險發展得并不理想。主要表現是產品單一,保障不足,產品開發滯后,創新力度不夠等。”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的責任險產品共有400多個,但仍然不能滿足社會需求。 湖南省副省長徐憲平說:“當前責任保險發展中的問題,核心在于法律、法規的缺位。” “雇主責任險在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屬于高度強制的普及性險種,但在我國還沒有成為法定的保險業務。”中國人民大學保險系教授張洪濤說,我國只有少數地區規定了非公有制企業的雇主必須投保“雇主責任險”。 北京市建委施工處處長劉照源說,以前農民工遭遇工傷時,大多由企業和家屬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協商理賠。但是,北京市將于8月1日起施行的新文件要求,建設單位必須給農民工上意外保險,最高賠付15萬元。 吳定富透露,目前,保監會已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就煤炭雇主責任保險,與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與衛生部就醫師、院方職業責任保險等進行了聯合調研,并在北京、山西等9省市啟動了各類責任險的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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