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場投保責任險幾乎為零(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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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6日 07:02 北京青年報 | |||
相關報道: 戴高樂機場遇難中國同胞有望每人獲賠400萬引發中國公眾場所投保爭論 “每個遇難者將有望可獲至少4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昨天,據媒體報道,國內理賠專家樂觀預測在法國戴高樂機場坍塌事故中遇難的兩名中國公民將有望順利獲得高額賠償。據分析,這一巨額賠償金將主要由機場方面賠償,而由于國外機場一般都投保了公眾責任險,因此只要確定了賠償數額,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將會很快啟動。 不過,對這一事件引發的另一種擔憂也越發沉重起來:正因為有保險公司在背后支撐,事故的善后理賠就會順利快捷許多。而如果像目前國內這樣,機場、酒店、商場等公眾場所絕大多數并沒有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情況下,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作為責任方的公眾場所經營者沒有能力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有能力而推脫責任,受害人該怎么辦? 國內公眾場所投保責任險比率極低 在昨天上午召開的“中國責任保險發展論壇”上,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透露,國內責任保險的投保狀況不容樂觀。2003年全國責任險保費收入只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的4%,而國外的該比率一般在30%左右,美國更高達45%。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指出,就是這區區4%的責任保險里,絕大部分也是產品責任險和雇主責任險,而直接關系到千百萬人切身利益的公眾責任險和醫療責任險則少之又少。他憂慮地表示:“哪怕是在首都北京這樣有著成千上百家商場、超市的城市,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比率幾乎為零。” “一份投保上千萬最高限額的商場公眾責任險保費只有幾萬元,卻幾乎沒有一家商場愿意為此破費。”郝演蘇呼吁:“有關部門可以把商場、歌廳等場所配備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作為是否準予其營業的審查標準,那么為何不能把是否投保了公眾責任險也作為一個標準呢?” 投保公眾責任險可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雖然公眾責任險的投保率極低,然而頻發的事故所帶來的災難性后果卻觸目驚心。2003年12月23日,重慶井噴事故造成237人死亡。今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廈特大火災死亡53人。慘案的善后總要歸于經濟賠償。中石油為重慶井噴事故付出了3300多萬元的責任賠償,中百商廈賠償了400多萬元的責任賠償。 但是,另一個思考是,如果這幾起事件的責任人不是中石油、中百商廈這樣有實力的大企業,遇難者能否得到這么多的賠償嗎?一旦事故責任方無力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對受害人的安撫和補償,不是總要由政府來買單嗎?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公眾場所責任事故發生后,對第三方受害人提供的補償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個:事故責任業主、政府財政和公眾責任險賠償。而政府財政中計劃用于災難事故的賠償撫恤金十分有限,這些巨額賠款無疑加重了國家的負擔。因此,業內人士呼吁,建立相關制度,引導公眾場所經營者投保責任險勢在必行。 文/本報記者張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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