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拆遷事件又有新進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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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2日 08:22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5月31日提出國家賠償,6月1日有關方面即送來全部賠款 長沙6月2日電 備受媒體關注的“嘉禾拆遷事件”日前又有新進展,記者昨天獲悉,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師趕赴嘉禾,向當地拆遷戶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兩名律師代表三位因反對當地政府強制拆遷自家房屋而被捕的拆遷戶向當地有關部門遞交了國家賠償要求申請書;結果有關部門在一天后就將全部賠款送到拆遷戶手中,賠付
肖律師告訴記者:“5月31日上午,我們代表李會明、李愛珍夫婦及陸水德三人向嘉禾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6月1日下午,嘉禾縣人民檢察院已通知他們前去領取賠償,三人隨后分別領到5月15日以后的賠償金783元人民幣。 記者注意到,在5月28日釋放李會明等三人后,嘉禾縣公安局政委王永平曾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對三人的拘留和逮捕“手續合法,程序到位”;但是在6月1日嘉禾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賠償決定書》中,這種說法已經有了一定變化。記者從李會明提供的決定書中看到:“……嘉禾縣公安局在偵查中發現珠泉商貿城項目拆遷中存在違規行為,不應對李會明追究刑事責任。李會明于2004年5月28日被無罪釋放……” 北京青年報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