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普查結果不會作為各種收費的依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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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1日 16:50 新華網 | |||||||||
新華網長春6月1日電(記者 丁海軍)“在這次經濟普查中,普查結果不會作為收取各種稅費的依據,各企業、個體工商戶在申報營業收入時盡可放心真實填報。”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國務院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林賢郁1日說。 林賢郁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在經濟普查中發現,一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
林賢郁表示,首先我們應該清楚經濟普查是嚴肅的政府行為,是依法進行的,必須實事求是。其次,統計法明確規定,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對在統計調查中知悉的統計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國務院經濟普查辦公室要求各級普查機構、普查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對各單位資料的保密義務,普查人員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閱基層單位的普查表。這次普查的結果不與現行的稅費掛鉤,只是作為國家制定宏觀決策的依據,調查對象盡管放心,如實填報。 今年是我國第一次進行比較全面的經濟普查,內容包括工業、第三產業、建筑業、基本單位普查四個方面。經國務院批準,經濟普查將原先的工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三項普查合在一起,再加上建筑業普查內容,每5年進行一次。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