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將全面清理在建擬建項目固定資產貸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1日 07:5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 張建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全面清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建、擬建項目已發放或已承諾發放的固定資產貸款。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31日說,這次全面清理的對象是國家開發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縣級聯社營業部、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截至2004年3月末對所有在建項
這位負責人說,從項目對象來看,這次全面清理的重點是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建、擬建的鋼鐵、電解鋁、水泥、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高爾夫球場、會展中心、物流園區、大型購物中心、城市建設等項目工程及其2004年新開工項目的固定資產貸款。 這位負責人強調,銀監會將根據不同情況對這次全面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對國家明令禁止建設、違反土地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要求停建的在建項目,要立即停止發放新貸款,對已發放的貸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清收,暫時無法收回的,要盡可能進行債權保全;對不符合環保規定、城市規劃、項目審批等建設程序及信貸政策要求暫停建設、限期整改的在建項目,要暫停發放新貸款,并根據項目整改情況,審慎安排貸款發放;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要求要取消的擬建項目,一律不得發放任何貸款,并撤消貸款承諾;對未經國務院批準、年內擬新開工的鋼鐵、電解鋁、水泥項目,一律不得發放任何貸款。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要求的在建和擬建項目,要在落實好項目建設條件的基礎上,按貸款管理要求和項目建設進度,合理安排好貸款發放。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6月上旬完成自查,銀監會將組織工作組分赴部分地區督查。(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