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整改多項土地資源政策并考慮發行土地債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1日 06:56 信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就國務院督察組對我省提出的14項督辦事項中涉及的耕地易地保護、征地后群眾安置、開發區建設、征地拆遷等問題,已經提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完善異地開發補充耕地和基本農田易地保護政策、嚴格用地審批政策、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問題和解決群眾反映提出的征地拆遷問題。同時,記者還獲悉,廣東提出將探索發行土地債券。
耕地保護:4批保護項目須年底驗收 據了解,廣東省已組成4個工作組對全省前4批已實施的耕地易地保護的全部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還要針對問題,制定獎懲措施。同時要求前四批項目年底前全部竣工并通過省驗收確認,確保當年全省耕地占補平衡。記者還獲悉,今年下半年有望召開全省易地開發補充耕地現場會,繼續對存在問題進行查找。 用地審批:三種新增建設用地不予審批 省國土資源廳要求,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外,非農建設將嚴格限制占用基本農田,三種新增建設用地將不獲審批: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二是沒有農用地轉用和占用耕地指標的;三是未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 對于集約用地機制,該廳將制定開發園區和企業的土地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投入產出率等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指標體系,作為提供和調整建設用地的依據。并且,按國家頒布的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定額標準核定用地面積,進一步細化各業用地標準。對目前尚無定額標準的行業,將會制定相關標準。 該廳還將加大對閑置土地的回收力度,合理調整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對長期占而不用、圈而不建的土地,堅決回收調整使用。同時鼓勵和引導原有一些因分散、布局不合理等原因難以利用或利用率低下的存量建設用地通過調換、整合等方式進行調整,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 失地農民安置:征地單位須優先安排就業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表示,將拓寬就業門路,幫助失地農民就業。還會建立相關制度,促使用地單位把適合農民就業的工作崗位優先安排給被征地農民。支持和鼓勵被征地農民自主創業,提供政策優惠。鼓勵被征地農民承包農業園區、國有“四荒地”和新開墾耕地,繼續從事種養業。 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問題還包括推行留地安置政策。按征地面積的一定比例劃出留用地給征地集體用于發展工商業,安置被征地農民;積極推行社會保障安置,多渠道籌措資金,為被征地農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線,辦理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征地拆遷:實行征地方案聽證制度 據了解,省國土廳針對解決征地拆遷問題也提出了7種方法。其中強調在征地工作中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之間的關系,依法行政和政令的關系,保障建設用地和保護耕地的關系。具體方法包括: 建立區域性統一規范的征地補償標準體系,加強對征地款的使用管理,及時兌現征地補償,屬于個人所有的青苗、附著物拆遷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要全額及時支付給農民個人。 實行征地方案聽證制度,充分尊重被征地給農民的意愿。調整被征地農民持反對意見較多的征地方案。嚴格執行征地批后“兩公告一登記”制度。 深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推進征地制度改革,推行土地股份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以集體建設用地作價出資、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基礎設施建設單位以及其他經營性用地單位合作,以獲取長期回報。 探索發行土地債券。借鑒國外、境外的經驗,爭取國家支持,結合土地儲備和銀行抵債土地資產的處置,探索發行土地債券,緩解征地資金不足困境,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遠利益問題。 結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行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逐步建立農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確保廣大農民群眾包括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記者 馮榕 實習生 裴靜怡 通訊員 張曉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