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條例》將實施 滬新設4家非公募基金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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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30日 12:59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解放日報報道,6月1日,《基金會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上海市將新成立四家非公募基金會,即吳孟超醫學科技基金會、復旦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上海福島自然災害減災基金會和上海自然與健康基金會。 昨天,上海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市社團局局長方國平介紹,上海市將重點發展慈善、社會福利、文化教育、科技、環保、體育等基金會,尤其是非公募基金會,鼓勵在華外
6月1日以后,凡兼任基金會理事會(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的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必須辭去基金會領導職務;凡理事人數超過25人的基金會必須自行“減肥”。據統計,上海市基金會秘書長以上的負責人共有324名,其中有104名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分別在36家基金會兼任了領導職務;上海市相當一部分基金會理事偏多,如慈善基金會的理事就多達200多人。6月1日以后,上海市社團局將開始對上海市基金會換發登記證書,促使基金會調整組織機構和領導班子。 6月1日以后,上海市一些原始基金不足的基金會還必須按規定補足基金,否則將予以注銷。《條例》規定,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而本市有15家基金會現有資金不足400萬元,最低的只有210萬元。 據介紹,上海市目前共有各類基金會59家,其中教育類22家,社會福利類9家,對外交往類2家,其他公益事業類12家。本市基金會基金總額約為16.3億元,占全國基金會資產總額的32%(全國基金會共1200家,總資產50億元)。在公益事業發展進程中,上海市基金會發揮了較好作用,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教育發展基金會、擁軍優屬基金會、老年基金會等都在全國產生影響。(繆毅容) 相關解讀:什么是公募和非公募基金會? 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區別是資金來源不同。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募集,不得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命名;非公募基金會不得面向社會公眾募集,但允許其以企業和個人名義命名,對于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允許捐贈人的親屬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內在理事會擔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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