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南京市管道煤氣銷售價格上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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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8日 08:30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王宏斌南京市管道煤氣要漲價了昨日記者從南京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2004年6月1日起,南京市管道煤氣銷售價格上調,其中居民生活用氣和學校用氣銷售價格由現行的每立方米0.95元調整為1.10元。 近四成市民反對漲價
南京市物價局姜愉斌副局長告訴記者,去年原南京市煤氣總公司向物價局提出調整管道煤氣銷售價格的申請,要求將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1.35元,商業和團體用氣銷售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1.55元。市物價局為此首次開通價格調整征求市民意見熱線電話,4天里共接到電話181個,62%的市民認為適當調升民用煤氣銷售價格是可以接受的,但38%的市民認為煤氣價格不應上調,要保持民用氣價相對穩定。 民用氣價格上調0.15元 根據管道煤氣銷售價格調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氣和學校用氣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其銷售價格由現行的每立方米0.95元調整為1.10元,上調0.15元,調幅約為15.8%。據南京市物價局姜副局長介紹,此次居民管道煤氣銷售價格調整,是南京市煤氣價格上調幅度最低的一次。 工業和鍋爐、營業和團體用氣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工業和鍋爐用氣的中準價格為每立方米1.30元,上調0.25元,調幅約為23.8%;營業和團體用氣的中準價格為每立方米1.50元,上調0.05元,調幅約為3.4%。南京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根據制定的中準價格,在上下浮動10%的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是具體銷售價格。 上述方案從2004年6月1日起執行,南京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第一次抄表收費仍按原銷售價格執行,第二次抄表收費按調整后的銷售價格計收。 低保戶年內補貼50元 管道煤氣價格上調后,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企業特困職工有何影響嗎﹖據姜副局長介紹,去年南京平均每戶用氣量27.99立方米。上調后的煤氣價每月上漲了4.2元,一年總計50.4元。為減輕南京市生活困難群體的負擔,管道煤氣銷售價格上調后,年內南京市對使用管道煤氣的民政低保對象和特困企業特困職工,憑有關證明到南京市港華燃氣有限公司領取一次性補貼每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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