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階梯水價”有望通過立法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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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6日 17:03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孟環) 今天上午,《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草案修改稿)》在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上進行第二次審議,記者從中獲悉,北京用水將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即北京將有望通過立法決定實施“階梯水價”。同時,本市將加強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應用,運用科學技術措施對局部大氣進行人工影響,增加水資源量。
《辦法(草案修改稿)》還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有節約用水的義務,用水單位應當加強用水管理,建立健全節約用水責任制;加強對單位人員節約用水的宣傳;落實節約用水措施,使用符合節約用水要求的工藝、設備、器具。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用水單位浪費用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核減相應的用水指標。用水實行包費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責任單位改正,并按照每包費一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此外,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做好河流、湖泊、水庫、渠道的水量水質監測,發現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或者水功能區水質未達到水域使用功能對水質的要求的,應及時報請有關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水量水質監測結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8位委員在會上提出了建議,藍天柱委員提出,應杜絕非節水型器具進入市場,從源頭上抓節水工作。虞統委員則指出,各廠礦企業應制定出一個節水標準。明天,將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表決稿)》進行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