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貨物運輸7月1日使用統一發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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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10:09 經濟日報 | |||||||||
本報訊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從2004年7月1日起,統一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根據規定,開具《貨運發票》必須采用稅控收款機系列產品開具,手寫無效;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單位應建立嚴格的發票領、用、存制度,各地方稅務局應嚴格《貨運發票》的管理,限量供應,驗舊購新,定期檢查;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單位不按規定使用稅控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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