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細則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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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08:58 經濟參考報 | ||||||||||
本報訊 記者24日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將于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細則》明確了對合資壽險公司中外資股比的累計問題,規定設立合資壽險公司時,外資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0%。外國保險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合資壽險公司股份,不得超過這一比例限制。
對于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問題,《細則》明確規定,以分公司形式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只能在其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行政轄區內開展業務;合資、獨資保險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必須設立分公司。在增設分支機構需要增加資本金等規定方面,《細則》加強了與保監會近日出臺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的銜接,體現了對外資保險公司的國民待遇。 港澳臺地區的保險公司在內地設立和營業的保險公司,比照適用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及其《細則》。 作 者:錢春弦 趙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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