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大獎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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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7日 14:15 新民周刊 | ||||||||||
倔強的人是可怕的。西安彩民劉亮打開了那個裝著寶馬大獎的信封,也打開了彩票舞弊的“潘多拉之盒”。 5月12日,國家體彩中心副主任張偉華表示,今后將逐步取消大規模即開型彩票銷售。敲鑼打鼓賣彩票(業內稱為“大獎組”)是中國獨有的銷售模式,劉亮的倔強很可能使他成為“大獎組”的終結者。
大獎組:世界第九奇跡 中國的彩票在1949年后長期被禁止。1986年,民政部向國務院打報告,建議仿效國外政府發行彩票籌集慈善款項。1987年中國彩票“重出江湖”。由于社會上還有種種疑慮,當時主管部門還十分謹慎地把彩票稱為“有獎募捐券”、“獎券”,1994年才正式出現彩票的稱謂。 上個世紀80年代電腦還是稀罕物,網絡更是無從談起,最初的彩票就是即開型。西方國家發行即開型彩票,就像日用品銷售一樣有很多零售點。彩票銷售人員拷貝了這種模式:一個攤點,幾張桌子,幾面彩旗,一條橫幅,一個對獎牌,一個小喇叭……但這種模式在中國似乎行不通。 “我們一開始也那么賣,但賣不動,人們老覺得是騙人!后來我們就把獎品集中擺放出來,誰中獎不中獎,現場看!”前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副主任王紹賢介紹說。 于是,一個個壯觀而火爆的場面出現了:成千上萬的彩民和汽車、摩托車、電視機、洗衣粉等獎品一起出現在彩票銷售點,現場購買、現場刮獎、現場兌獎。這種規模銷售模式被稱作“大獎組”。1991年開始,“大獎組”模式初步形成,實物設獎登臺亮相。彩票單點日銷售量由5萬元左右逐漸上升到10萬、20萬、30萬、50萬、100萬、200萬元……為了達到規模銷售的最佳效果,各地在彩票營銷當中,普遍采取了“地毯式”、多媒體、全方位的宣傳炒作手段;彩票銷售現場搭起了壯觀的銷售臺;大獎設了汽車和住房;售票人員從原來的幾十人,擴大到數百、上千人。1994年11月6日,人口只有25萬的新疆瑪納斯縣創造了單點日銷彩票205萬元的全國新紀錄。1999年1月溫州市舉辦大獎組多點聯銷,3天銷售彩票1.5億元。 雖然彩票在國外已有百年歷史,但這樣的場面還是令來自歐洲彩票大國法國的一位老太太嘆為觀止。這位旅游者在西安給家人打電話,說今天看了兩個世界奇跡,兵馬俑是世界第八大奇跡,中國人賣彩票則是第九大奇跡。 奇跡背后卻是令彩票發行和銷售部門難以承受的風險。銷售十分火爆的場面并非每次都會出現。 一位已經從事彩票發行8年的工作人員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訪時說,以總額100萬元彩票為例,事先要從國家指定的印刷廠購買彩票,按照國務院規定,這筆費用為3%,也就是3萬元;然后要把50%的返獎、35%的公益金扣除;最后剩下的發行費為12%,即12萬元,其中必須支出的宣傳、場地、設施、人員開支費用在5萬元以上,還有銷售員的傭金2萬元,最后的利潤空間不到5萬元。 “這只是一種純粹的理想狀態,我們每年的銷售指標是100萬元,而我們從來就沒全賣出去過。”他這樣告訴記者。 他所在的彩票中心在1996年承辦了一次“大獎組”,前前后后居然折騰了70多天,100萬彩票也才賣出了91萬,好歹收支平衡,草草收場。當時有一幕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彩票中心的職工上街發傳單,一疊疊地往路人手里送,招徠生意真是好辛苦。 雖然第一次承辦“大獎組”勉強打平了,但風險已經浮現。“我們是政府工作人員,拿的是固定工資,彩票賣得再多也與我們無關。可是,如果遇上幾天刮風下雨,或者大獎遲遲不出這種倒霉事,彩票賣不出去,宣傳、場地、設施、人員等等的開支卻一樣少不了,結果只能是賠。誰來賠呢?政府財政里可沒這筆錢!”這位工作人員一肚子苦水。 風險誰來承擔? 順理成章的結果是,第二年接到“大獎組”任務時,這位彩票中心的負責人不愿干了。他要尋找轉嫁風險的途徑。 這時,已經在其他地方嘗到甜頭的彩票銷售承包商不失時機地盯了上來。經過仔細篩選,他選中了一個經考察比較老實可靠的承包商。 “這樣最直接的好處是能免去事無巨細的管理和推廣,變成由個體承包商來包辦。”北京大學中國公益彩票研究所研究員張樹國如此評價這種普遍存在的模式。 一句話,省心又賺錢。即使如此,彩票中心必須派員到現場監督,確保承包商沒有“弄鬼”。這是對彩民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這條道還是見不得光的,不出事怎么都可以圓場,出了事,就誰也兜不住了。” 但還是出了事。 100萬元的彩票,承包商只賣出去一半,算來算去,承包商沒賺反搭了幾千元。承包商急了,硬是要把沒中的大獎留在手里。當地政府也急了,按照規定,大獎如果沒有發出,必須歸入公益金。雙方爭執不下,最后達成妥協:當地政府收回大獎,而承包商得到了彩民無意中棄掉的三四千元小獎。此后7年,這家彩票中心的“大獎組”全部發包,而承包商得到棄獎的做法也成為慣例。 這位負責人坦率地說,發包彩票發行、銷售的確是違規的“黑道兒”,但已經成為彩票業內幾乎公開的秘密了,不這樣干就成傻瓜了。承包商雖然有風險,但他們有利可圖,在利益驅動下必然比拿固定工資的公務員賣力得多。 盡管如此,風險依然存在。承包商不可能減少宣傳投入,因為聲勢越大,來的人也就越多。以前承包商往往選擇閑置的工地銷售“大獎組”,如今他們更青睞交通便利的大型廣場,成本要高出不少。一些承包商還請來了影視歌紅星表演和頒獎,雖然很多都是過氣明星,這筆開支也不會是個小數目。“這些承包商的宣傳力度格外大,炒作得也很厲害。這種即開型彩票往往一個城市一年要搞好幾次,每次都像趕集。”張樹國研究員說。這樣一來,如果彩票銷售依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虧損似乎難以避免。 2000年以前,即開型彩票市場一般都以實物作獎。但此后國家財政部叫停了實物獎,全部改為現金獎。“沒有現場實物刺激,銷售變得更差。”張樹國說。我國即開型體育彩票由1998年銷售額占彩票銷售的90%降到2002年僅占5%。 不少人認為,彩票銷售者事先可以拿到大獎彩票,根據現場氣氛決定大獎投放時機,以此控制彩票銷售局面。但《新民周刊》采訪的一位彩票中心負責人否定了這種說法:“這是根本無法實現的。彩票由國家委托專門印刷廠印刷,電腦控制整個包裝流程。大獎彩票在每個獎組中隨機分布,我做彩票工作這么多年都無法知道大獎在哪里,更何況承包商。” 但是,承包商弄虛作假的空間依然存在。一位業內人士說:“現在一些承包商與彩票中心一些人形成了利益共同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所以,承包商面對的監督和制約常常是形同虛設,西安寶馬惡性詐騙不會是絕無僅有的個案,承包商可以用種種手法讓‘托兒’入圍拿走大獎,然后再瓜分利潤,這樣一來,他們的虧損風險就基本上不存在了。”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彩票專家賈康告訴記者,“銷售商是商人,商人的一個目的,就是為了賺錢。彩票的承包商為了節省成本,規避風險,追求利益最大化,就鋌而走險。” 風險到哪里去了?很明顯,一旦出現舞弊,彩民就成了“冤大頭”。即使沒有舞弊行為,“大獎組”銷售模式本身也值得反思。人們在許多銷售現場都能看到種種富有煽動性的語言,大獎得主還要戴上紅花巡街,銷售者拼命造勢迎合一些人迅速改變命運的夢想,但他們不會提到彩票大獎的中獎概率是如此之小。實際上,“大獎組”的日銷售額之所以不斷提升,離不開部分彩民的非理性購買。“大獎組”的購買者以流動人口和低收入人員居多,有些地方還會特意安排在春運之前組織規模銷售,因為那時候流動人員“手里有錢”。 電腦彩票和分散型的即開彩票,無疑比“大獎組”更文明、更安全。終結“大獎組”此其時也。 撰稿 李澤旭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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