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首次調查跨國公司在華限制競爭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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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5日 15:3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相關報道:柯達為何被點名? 背景資料:哪些行業可能涉及限制競爭 編者按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同樣,沒有調查就不能誕生充分規制對象的法規。 所以,盡管中國《反壟斷法》年內無望出臺,但針對規制對象的各種調查正在或明或暗地進行。 國家工商總局調查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的限制競爭行為便是其中一種。 調查報告認為,規制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的對策之一,是完善市場競爭立法,加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制訂《反壟斷法》。 中國《反壟斷法》出臺的“勢”已到? 本報記者蔡一飛 廣州報道 在商務部與國家工商總局推動下,《反壟斷法》的出臺進程正在提速。 5月初,本報從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反壟斷處獲悉,工商總局歷時近一年,調查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的限制競爭行為,完成了一份《在華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表現及對策》報告。 據報告摘要指出,調研工作于2003年初開始,公平交易局分別邀請了中國連鎖經營協會、中國電子企業協會、中國通信工業協會、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中國橡膠工業協會、中國軟件行業協會以及聯想、樂凱、微軟等公司召開兩次座談會,重點了解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所占市場份額情況、外資并購情況以及跨國公司經營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限制競爭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一人士說,之所以會對跨國公司的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主要是這個問題比較突出在法律監管上有很多空白點。 報告指出,規制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的對策之一,是完善市場競爭立法,加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制訂《反壟斷法》。 該人士介紹,中國的反壟斷法是由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共同參與制定的。據悉,這是國家工商總局首次調查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 濫用市場優勢地位 “從調查情況看,在華跨國公司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明顯的市場優勢地位,有的還占據絕對壟斷地位!眹夜ど炭偩止浇灰拙址磯艛嗵幭嚓P人士說,“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在中國時有發生,其中最為突出的是跨國公司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限制競爭行為。” 從《中國統計年鑒》近幾年的數據來看,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的工業總產值占行業產值的比重具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跨國公司子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已占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 跨國公司正是憑借其技術優勢、品牌優勢和規模經濟優勢,構筑起較高的行業進入壁壘,可以長期地把價格提高到完全競爭水平以上以獲取巨額壟斷利潤!翱鐕緣艛嘈袨榈陌l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結構性前提!比珖舜蟪N瘯k公廳研究室的曾萍日前也在一份報告中指出。 國家工商總局的報告認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被認為是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上濫用優勢地位限制競爭的一個表現。 在一些城市的外資大型超市,供應商需要向其支付進場費、節慶費、店慶費、條碼費、新品費、商場海報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已經是行業內外公開的秘密。此外,有些超市還強制供應商購買餐券在超市開辦的酒店用餐;強制供應商在節日,比如中秋節購買一定數量的月餅;包括用種種借口拖延供應商的結帳時間等等。 在價格上做文章,也是跨國公司常用的辦法?鐕緦Σ煌目蛻魧嵭袃r格上的差別待遇,而關鍵的問題在于,價格上的差別與成本并無關系。比如某跨國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零售價是人民幣1980元,而在美國市場上僅僅時90余美元,折合人民幣不到1000元,相差近一倍。“這是一種價格歧視。” 還有使用低價傾銷戰略的,在中國市場上,跨國公司這種掠奪性的定價行為也時有發生,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擠垮同行業的競爭者。 拒絕交易和進行獨家交易,也是跨國公司限制競爭的行為表現。據了解,目前在中國市場上,尤其在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上,跨國公司拒絕交易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例如某跨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網絡設備制造商,該公司對其擁有專利權或商業秘密的“私有協議”,不授權給任何其他企業,人為地阻止了不同企業設備的互聯互通,形成了技術和市場壁壘,也使得在招標過程中,其競爭對手難以對它形成實質競爭。 技術優勢,也就是對先進技術的控制是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的主要優勢之一。資料顯示,目前跨國公司壟斷了世界上70%的技術轉讓和80%的新技術、新工藝。 華東政法學院劉寧元在閱讀了報告后認為,雖然跨國公司在一些行業所占的比例比較大,但是總體的情況并不堪憂。因為,跨國公司只在部分的行業,才出現一個企業占有很大市場份額的情況,比如微軟、利樂和柯達,絕大多數的行業還是競爭性的健康市場。 而且,即使像微軟這樣的企業,在中國市場也只是處于壟斷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壟斷將更容易發生,但只有在壟斷狀態下實行壟斷行為,才能夠被稱作壟斷。 并購陰影 國家工商總局的調查顯示,企業并購是跨國公司擴大企業規模在東道國市場取得市場優勢地位最便捷的途徑。 國家工商總局認為,盡管企業并購并不當然地削弱市場上的競爭,但在很多情況下企業并購給市場競爭帶來負面影響,特別是同行業企業并購會導致特定市場上競爭企業數量減少,市場集中度提高,甚至出現少數跨國公司壟斷市場的局面。比如,柯達公司1998年并購除樂凱公司之外的,幾乎所有國內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廠家,迅速形成市場優勢地位。 重要的是,跨國公司越來越傾向于通過控股的方式并購國內企業,企業并購也成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的重要方式!斑@方面的突出問題是,跨國公司并購對我國市場競爭的影響尚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國家工商總局某人士說。 跨國公司選擇并購方式的根源,源于其資金和管理的優勢。憑借這些優勢,跨國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立足長遠戰略,既不放棄利潤,也不放棄市場,甚至不要利潤也要占有市場。 除了通過并購同行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內企業,使市場競爭格局發生質變以外,跨國公司直接并購我國的實力企業的方式,避免與中國實力企業的競爭。 法律界人士指出,企業并購實際上是世界各國反壟斷法關注的重點。許多國家的反壟斷法都規定,如果跨國公司通過并購進入東道國市場,會破壞東道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時,就要受到反壟斷法的干預。 國家工商總局的報告認為,對于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的限制競爭行為,應該“加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制訂《反壟斷法》”。 據了解,目前,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以規制跨國公司的部分限制競爭行為;此外,2003年4月12日起實施《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可以對跨國公司并購境內企業的競爭問題進行審查。 但是,對經營者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掠奪性定價的限制競爭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對價格歧視、濫用知識產權拒絕交易、獨家交易、聯合抵制等許多限制競爭行為沒有相應的規定。 尤其在跨國并購方面,我國法律規定極為不足,現有的三部外商投資法律主要是規范外商在國內新設企業,對于跨國公司以并購方式進行直接投資則沒有涉及,因并購可能產生的壟斷問題基本未作規定。在禁止跨國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力和限制競爭性協議制度方面,同樣存在著內容缺失、法律層級低、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為跨國公司規避我國反壟斷執法提供了可能性。 2002年,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征求意見稿》,但是《反壟斷法》并沒有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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