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最重要市場主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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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2日 07:55 新華網 | |||||||||
新華網杭州5月11日電 (記者 潘海平) 目前,我國農民農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總數已經超過15萬個,已在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中成為最重要的市場主體。 這是記者從11日在浙江臺州召開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制度建設和立法安排國際研討會”上獲悉的。來自全國以及美國、加
拿大、日本、瑞典等國家的專家參加了這次研討會。 專家指出,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不僅源于我國農產品市場格局已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急劇轉變,更因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農業正逐步與世界農業全面接軌而日益緊迫。為此,農民生產經營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進一步加大,農民對聯合起來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求更為迫切,從而以合作社為主要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迅猛發展。 有關人士指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從四個方面增強了農民的市場適應能力和開拓能力:統一供應種苗、農資和飼料,統一產品收購、包裝和銷售,降低生產和交易成本,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與科研院所聯合,研制和引進科研成果,試驗、應用新品種、新技術,加快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注冊商標,制定生產和安全質量標準,開展農產品和生產基地認定認證,提升了農產品品牌和市場競爭力;實行行業自律,避免無序競爭,促進了農產品生產的健康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重要性還表現在彌補了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長期缺失有效合作中介組織的缺陷。以往農業產業化經營中普遍存在的“公司+農戶”組織構架,由于絕大多數的龍頭企業是商業性的“龍頭”,而不是農民自己組織的合作制“龍頭”,分散的小規模農戶缺乏專業合作組織的中介服務,從而使得公司與農戶之間簽訂的訂單往往變成難啃的雞肋,大多數農戶難于真正獲得農產品加工增值的利益。 此外,與會專家還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政府扶持農民和農業提供了資金和政策傾斜的科學平臺。政府的資金和政策資源通過專業合作組織的渠道可以惠澤農民,并在農產品市場化的關節點上提升正個農產品的競爭力水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