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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頻顧商場成珠三角地區超市難以防范之痛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0日 13:40 南方日報

  本報訊 (記者/譚亦芳 通訊員/簡麗娜) 在超市行竊的慣偷中有白發蒼蒼的老人,也有懷抱嬰兒的婦人;有衣冠楚楚的白領,也有大腹便便的孕婦;大至數千元的小家電、百多元的進口奶粉,小至幾元錢的豬肉、幾角錢的糖果都成為他們的“獵物”……昨日,在廣州市連鎖經營協會主辦的座談會上,10多家超市經營代表一提起商品被盜的話題就撓頭不已,家家大倒“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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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奇招”:穿“工作服”到超市“上班”

  據不完全統計,一間營業面積在1000平方米左右的超市,每年被盜商品價值往往超萬元。按商場的銷售成本計算,失竊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不會影響銷售額。然而,目前羊城商家的損失遠非這個數目。在座談會上,好又多華南區副總經理特別助理蔡永村將商場商品被盜稱為“目前經營中遇到的最大困擾”。據好又多統計,2003年好又多旗下20多間門店共發生偷盜案11726宗,月均977宗,日均32.5宗;被盜金額全年達45.98萬元,月均3.83萬元,日均1277元。與此同時,好又多每間門店花費在監控系統上的成本達600萬元以上。

  在一些中小型超市,商品被盜情況更為嚴重。有一家企業反映,僅去年11月份,其下屬17間分店被盜商品金額達25000多元,捉到小偷達178人;另一企業,去年1月至11月,被盜商品金額達168656元,最高一個月失竊額達26546元。商場員工在整理貨品時,經常會在新鞋盒里發現穿破了爛鞋,在高價牙膏盒、化妝品盒里發現低價牙膏、化妝品,在商場某個角落發現空飲料瓶、雞骨等等,真是無奇不有。

  最令超市傷腦筋的是有組織的團伙盜竊,他們的手法十分專業,往往是數人同時進店,各有分工,互相掩護,有的人還扮成孕婦,制作了帶夾層的“工作服”,定時到各超市“上班”。一個由婦女、兒童為主構成的偷盜團體,上個月屢次在勝佳超市內偷盜食用油,偷盜貨值達2萬元;被商家扭送公安機關后,公安人員一看,脫口而出:怎么又是你們?前不久在好又多也偷過……

  商家苦衷:抓賊反成弱者

  “你家里進了小偷,抓住了還可以打罵幾下出出氣,但我們商場抓到了小偷,打不得、罵不得、罰不得,弄不好他還反咬你一口,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在座談會上,一個商家舉例說,有一次一名慣偷在超市行竊時被發現,逃跑途中不慎摔傷被超市管理人員送到派出所,然而該小偷堅稱自己方才是忘了付款,反而要求超市賠償其療傷費用,派出所方面也無可奈何,最終小偷的幾百元醫療費,果然由超市來承擔。

  眾商家紛紛反映,在處理商品被盜的問題上,管理人員只要稍有過激言行,慣偷就馬上到處投訴,以一個“弱者”的姿態出現在媒體面前,讓商家“吃不了兜著走”。有的商家提出,消費者通常是以“弱者”的形象出現在媒體上,但在面對這些無孔不入、防不勝防的“另類消費者”時,其實商家反而變成了“弱者”。

  百佳超市的一位高級行政主任指出,盡管目前大小商家都“武裝到了牙齒”,不惜花巨資買進電子監測系統,以防“梁上君子”;但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目前的超市偷盜團伙已有向職業化、專業化發展的趨勢。有知情人士表示,有人就是靠在商場盜竊起家,現在買了高檔小轎車;日前有媒體報道,白云山腳有數十間黑超市,專營從超市偷出來的商品;超市每年被盜商品金額比全年利潤還多……

  業界建議:累計記錄對付竊賊

  商場商品被盜已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但近來有越演越烈之勢,原因何在?在昨天的座談會上,企業代表們一致認為,其根本原因在于有關部門未正視這個問題,認為這只不過是區區幾元,最多也就幾百元的小事,與社會上的大案要案相比較,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了,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其實,商場是公眾購物的公共場所,在公共場所盜竊這也是社會治安的一個表現,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有商家建議,對在超市進行商品盜竊而被送到派出所的,建議公安部門進行累計記錄,對累計盜竊金額達到一定額度的,要給予制裁。隨著電腦管理的普遍實施,這種管理完全是有可能的,這樣可以加大管理的力度,避免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法律空子,干傷害企業,危害社會治安的事。

  商家同時建議加強社會道德宣傳,提倡做文明消費者。在外國,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公益廣告,教育市民要做文明消費者,但在國內還沒有形成這樣的宣傳,應加強這方面的公益宣傳,不要單純把超市商品被盜看成是商家的利益問題,而應把它放到社會大環境中,作為一個社會治安問題來看。

  有專家指出,商場商品被盜,屢禁不止,且愈演愈烈,歸根結底就是法律不夠完善,執法力度不夠。建議政府各有關部門盡快立法,修補法律盲點,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不要讓這種損人利己,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泛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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