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行賄犯罪檔案 上黑名單者將禁止承攬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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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0日 10:25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訊 (記者 崔麗) 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4月15日起,在四川、江蘇、浙江、重慶、廣西5省(市、區)的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試點工作,凡是上了行賄檔案“黑名單”的建筑商,將被限制或禁止承攬工程項目。 工程建設的立項、招投標、施工、監理、資金撥付、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竣工驗收
《通知》要求,建設、交通、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在工程建設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等過程中,應向參與承發包活動的單位或個人住所地的檢察機關,查詢有關工程建設單位或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并向建設、交通、水利行政監督部門匯報相關情況。 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個人,有關職能部門應依照法律規定和管理職權,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限制其在一定時期或者永久不得進入本地區或者本行業建筑市場;取消其投標資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譽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吊銷其資質證書。 有關人士指出,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納入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對逐步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信用檔案管理制度和失信懲罰制度,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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