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重拳出擊土地市場 抑制固定資產投資過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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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30日 07:24 中華工商時報 | ||||||||||
為制止亂占濫用土地,防止突擊批地,抑制一些行業、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保證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從現在開
(二)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治理整頓期間,全國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治理整頓結束后,對因檢查和整改不力,經驗收不合格的地方,報經國務院同意后,繼續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直至達到規定的整改要求。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確屬急需的,報國務院批準;對已經國家批準且在規劃范圍內的衛生、教育等項目建設用地,按有關規定從嚴審批。暫停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的各類規劃修改。對新批的縣改市(區)和鄉改鎮,要暫停修改涉及土地利用的各類規劃。 (三)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突破。 (四)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及其領導人的責任;對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計劃的,也要追究責任并扣減下一年度用地指標。 (五)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履行補充耕地義務,不能自行補充耕地的,要依照地方有關標準,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嚴格控制易地占補平衡,未經國務院批準,不許跨省域進行耕地占補平衡。 (六)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省級人民政府對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基本農田保護、農用地轉用和征地審批管理及批后核查、執法監督的責任。 通知強調,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別是頂風違法違紀的行為要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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