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川劇“變臉”無權申請國家專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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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18:09 周末報 | |||||||||
就在曾金貴宣稱將川劇變臉絕技破解,并揚言要免費無限制外傳一事鬧得沸沸揚揚時,不少川劇界人士迫切希望能通過合法途徑維護川劇變臉這門絕活。在這個維權時代,究竟曾金貴的舉動屬不屬于“侵權”行為,記者日前采訪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從法律這個層面剖析了破解變臉這一事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傳處負責人指出,作為一門川劇藝術,變臉在川劇界具有極高的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中國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種,授予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也就是說如果變臉要申請專利,要么就要證明川劇變臉是由所謂的變臉繼承人、“川劇變臉王”王道正發明或是他改進了使用方法。但現在川劇變臉既非王道正發明,也沒法證明他改進了變臉技術。 不僅如此,專利的申請還必須符合3個條件:沒有公開發表、別人不會使用和該項專利還沒被其他人申請,F在變臉雖然還沒被別人搶注專利,但除了王道正之外,還有很多人會這項技術,他們除了會川劇變臉外,也會制作臉譜,既然約束不了別人變臉,那就沒辦法申請專利了。專利法只保護技術方案,不保護藝術表現方式,川劇變臉如果想避免被剽竊,可以申請著作權保護,但現在川劇界和變臉藝人們只能吃一塹長一智,或者等改進變臉技術后再申請。 (本報實習記者 朱曉曉 祁興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