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強制性國標將于10月1日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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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17:00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4月28日電 (記者 杜宇) 旨在從源頭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將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在28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石寶權說,長期以來,由于國家標準規定不全面,只有車輛外廓尺寸限界標準,沒有統一的車輛質量及軸荷法規或強制性標準,使得重型運輸車輛的生產和使用無法得到規范控制,出現車輛超長超寬、超大
2003年全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6萬多起,造成10.4萬人死亡、49.4萬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3.7億元。在這些事故中,70%與汽車超限超載有關。 石寶權說,新標準是對原《汽車外廓尺寸限界》國家標準進行的修訂,分別對汽車(包括原三輪、四輪農用運輸車)、掛車和汽車列車等不同車輛產品的外廓尺寸、軸荷及總質量提出了限值要求。與原國家標準相比,新標準增加了三輪汽車(原三輪農用運輸車)、三軸客車和掛車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增加了汽車、掛車和汽車列車的軸荷及總質量的限值要求;修改了客車、貨車等車輛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石寶權說,新標準的實施,有利于從源頭上規范車輛設計和生產,確保車輛噸位標定科學、合理;加快道路運力結構調整,促進道路運力的標準化和現代化;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有效保護公路和橋梁等基礎設施,杜絕早期損壞現象的發生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