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透露:環保指標有望納入官員考核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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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6日 08:54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 劉世昕)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透露,1999年、2002年和2003年,環保總局已經多次會同有關部門,為將環保指標納入政府官員考核體系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考核官員的環保責任”已逐漸成為國際趨勢。2002年的南非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便強調建立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問責制”。要使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得以統一,就要
環保部門建議,有關方面應設計一系列政策與制度去支撐科學發展觀,如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新的官員考核指標體系,循環經濟與綠色控制的法律框架等。 潘岳說,構建政府官員考核指標體系時,應將公眾環境質量評價、空氣質量變化、飲用水質量變化、森林覆蓋增長率、環保投資增減率、群眾性環境訴求事件發生數量等指標,以及當地政府對中央各項環保法規政策的落實情況納入。環保政績要與政府官員任免密切掛鉤,尤其是各地各部門的主要管理者要成為環保考核的對象和環保責任的承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