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劣質奶粉事件 誰來承擔摧殘幼小生命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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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3日 09:43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評論員 萬新軍 王京韜 奶粉會殺人嗎?即使被稱做“殺人奶粉”,即使是沒有任何營養的“糖水奶粉”,奶粉也不會殺人。真正會殺人的,還是那些殘酷的人。 發生在安徽省阜陽市的劣質嬰兒奶粉事件導致多名新生兒因食用劣質奶粉出現營養
看著電視上那些被“殺人奶粉”折磨得“胖嘟嘟”的孩子們,看著他們懵懂無知的雙眼,看著他們無辜而又痛苦的表情,人們不禁要發出這樣的詰問:到底誰來承擔摧殘幼小生命的責任? 生產“殺人奶粉”的人要負責。因為 這些人是在犯罪。他們的無知、他們的貪婪、他們的愚昧直接導致了孩子們喝著“糖水”過早地離開了人世。相信隨著案件的進一步深入調查,劣質奶粉的生產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銷售“殺人奶粉”的人同樣要負責。因為這些人同樣是在犯罪。事實上,在阜陽奶粉事件中,第一批被羈押的就是那些“售假”者。雖然這些人在電視鏡頭前不愿透露具體的銷售利潤,但用“糖水”冒充“奶粉”,誰都會猜出他們賺了多少黑心錢。 但令人疑問的是,這些環節為何如此地被忽視?經銷商所在地和生產商所在地的工商、質檢等部門都干什么去了?承擔著對奶粉的生產、質量、流通等環節進行監管法定職責的這些部門,對發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事情是真的不知道?還是知道了而不管不問?但無論是在哪個地方出的紕漏,他們都難辭其咎。 讓人想不明白的還有,盡管阜陽市疾病控制中心應患兒家屬的要求,在2003年就檢測了13個品牌的奶粉,均為不合格產品。但查完之后呢?當地衛生部門有無整改措施?有沒有向市政府發出預警報告?有沒有依法監督? 還有,自去年5月份以來,阜陽市有關部門曾根據消費者的反映對劣質奶粉做過一些處理,但為何沒能徹底擋住害人奶粉的蔓延?為何不將劣質奶粉的危害公示于眾?及至今年在被新聞媒體曝光之后才對劣質奶粉痛下殺手? 國務院日前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用十年左右基本實現法治政府的目標。但此次“殺人奶粉”事件暴露出來的行政監管失位的現實,顯然讓人們對“法治政府”有了更加迫切的期待。畢竟從“生命安全”的角度來看,踏實而健康的活著才是最大的“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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