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條建議為失地農民保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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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3日 07:49 北京晨報 | |||||||||
今后四五年,北京將有12萬到13萬農民失去土地,政協常委會昨通過建議案—— 晨報訊 (記者 李海霞) 提高第一道綠化隔離帶農村的損失補償標準,對被征占土地的農民,應由政府籌措資金為他們分期繳納15年的保險……這些保護失地農民的實實在在的建議被列入政協經科委和民建市委、致公黨市委、九三市委、市工商聯組成的聯合調研課題并形成建議案,昨天該建議案在政協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通過。據悉,今后四五年北京還將
常委會認為,在推進城市化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有大量農民土地被占,出現大批失地農民。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這一問題,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尚有不少失地農民的問題至今未得到很好解決。 據市統計局對順義、大興兩區六鎮百戶失地農民的調查顯示,有20.8%的農民成為“三無”人員,有近六成農戶收入下降。 為此,委員們提出八條建議,維護失地農民的利益。 -失地農民集體上訪 要件件有著落 盡快開展北京郊區農民情況普查工作,摸清底數,改變對失地農民“情況說不清、數字搞不準”狀況。清理過時政策,盡快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對失地農民集體上訪的問題要集中力量解決,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發展規劃要給 農民留有發展空間 調整建設規劃和發展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在修訂首都空間發展規劃時應十分突出統籌城鄉的指導思想。嚴格規范村級組織違法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防止出現不顧群眾意愿的大拆大建。在制定發展規劃時一定要給農村集體經濟留有發展空間。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維護農村和農民權益。 -將土地征用改為征購 嚴格土地征用管理,盡快推行土地征用政務公開制度。制定農村土地征占管理辦法,規范農用土地流轉的行為。可以考慮將土地征用改為征購,將支付征地的補償安置費用改為按市場價格支付的購地費用。 -獲得的利潤 返還給失地農民 千方百計為失地農民廣拓就業渠道,可以考慮從被征土地中拿出10%左右的建設用地,留給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二三產業,這樣不僅可以為失地農民創造就業崗位,也可以用獲得的利潤返還給失地農民。 -土地變資產社員做股東 積極探索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土地收益。按照“土地變資產、社員做股東”的思想,通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度改革的辦法,使農民在土地改變了農業的使用方式以后,能夠繼續憑借產權獲得土地經營的收益。 -征地單位一次性 將款項注入“安置費專戶” 可以采用土地換社保的辦法,將未納入城鎮社保體系的失地農民納入社保,由征地單位一次性將款項注入勞動保障部門設置的“安置費專戶”,封閉運行,用于支付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統籌費。 -分期為失地農民 繳納15年的保險 妥善處理好征地工作中的遺留問題。解決綠化隔離帶建設中存在的補償標準過低,相關政策不合理的問題。對第一道綠化隔離帶的農村,要提高損失補償標準,提高養護費標準,放寬在綠化隔離地區保留優勢企業的政策,提高鄉鎮企業拆遷標準。對近些年來被征占土地的農民,可考慮由政府籌措資金,為這部分農民分期繳納15年的保險。 -防止補償安置費用的 截留、挪用和濫用 加大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力度,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針對當前土地市場秩序混亂、征地制度和程序存在明顯的缺陷、執法不嚴、監督不力、一些政府工作人員與開發商相互勾結,進行暗箱操作等嚴重問題,要嚴格執行征地審批公示制度,防止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截留、挪用和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