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來京討薪30余次未果 討薪民工狀告大興勞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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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0日 08:48 北京娛樂信報 | ||||||||||
勞動局行政不作為?民工與第三方屬個人雇傭關系? 昨天,68名河北民工狀告北京市大興區勞動局一案在大興區法院開庭。原告指稱勞動局沒有履行職責,使他們討了三年仍不能拿回屬于自己的血汗錢。大興勞動局則辯稱,這些民工和工頭之間屬個人雇傭關系,不屬勞動調整范圍,請求法院駁回起訴。因為被告、兩位案件第三人都稱此案與己無關,使得這樁貌似簡單的討薪官司變得復雜起來。
此案昨天沒有宣判,法院將擇日開庭再審。 出庭人物:民工代表郭增光 已來京討薪30余次 昨天上午9時,首例民工狀告勞動局行政不作為案在北京市大興區法院開庭。庭上庭下,沒有出現成群民工,只有一位民工出庭。這位民工名叫郭增光,是68位民工推舉出來的代表。著名律師佟麗華、肖衛東為其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庭審后,郭增光向記者講述了此案經過。 2001年10月,曲文波以河北定州市第十建筑公司(下稱定州十建)的名義承包北京宏大英龍紙業公司的宏大紙庫工程(下簡稱宏大公司),一位叫那利保的人幫曲文波從郭增光的家鄉找來68位民工。民工欲與曲文波簽訂勞動合同,遭到拒絕。一個月后,民工停工回家,但曲文波拒絕給付工資款三萬余元。 郭增光說,為了討回這三萬余元工資款,他先后來京30余次,都無果而終。一次,他追到曲文波的新工地討薪時,雙方發生言語沖突,被曲文波指使他人毆打,他的皮夾克也被當場撕破。 2003年12月12日,郭增光向大興勞動局舉報,后該局出具“告知書”,聲稱郭增光等68名民工和曲文波、發包方張秀英之間系個人雇傭關系,不屬勞動調整范圍。而郭增光等人則認為他們與用人單位并不是私人之間的雇傭關系。因此將大興勞動局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履行職責,讓曲文波給付工錢。 出庭人物:原告律師佟麗華 勞動局調查對象有錯 原告律師佟麗華辯稱,首先大興勞動局調查錯對象了,北京市宏大英龍倉儲有限公司確實成立于2002年,但郭增光告的第三人是1998年成立的北京宏大英龍紙業公司。其時,張秀英是這個公司的法人,她的施工行為肯定是單位行為。根據現行的法律,曲文波作為沒有資質的個人,他無權承包工程。這樣,在張秀英的工程中,曲文波只能算是工程的管理者,他無權給付民工的工資,這些工資只能由發包方,也就是北京宏大英龍紙業公司來支付。而在這個過程中,大興勞動局并沒有履行職責,沒有查清事實真相,沒有責令北京宏大英龍紙業公司給付民工的三萬余元欠薪。因此,民工起訴要求大興勞動局履行職責的行為是正確的。 出庭人物:勞動仲裁科科長 此糾紛不屬調整范圍 昨天,大興勞動局勞動仲裁科科長曹燕出庭為勞動局辯護。 他稱,郭增光反映的情況不屬實,比如,郭增光多次表達這樣的內容:在2001年11月間,他多次向大興勞動局舉報曲文波拖欠工資的事實。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曾經舉報過。2003年12月12日,大興勞動局接到郭增光的舉報后,立即展開調查,結果證明曲文波不屬于定州十建的人。定州十建為此出具證明,聲稱他們從沒有接過宏大公司的工程。此前,曲文波確實是他們公司的員工,但1999年曲文波就離開該公司了。 大興區西紅門鎮第陸村村委會也向勞動局出具證明:北京市宏大英龍倉儲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土地是村委會租賃給張秀英個人的。張秀英現任該公司董事長,但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也就是說,在郭增光等民工在這里干活的2001年10月11日至同年11月5日間,該公司還沒有成立。這就說明,不論郭增光和曲文波、張秀英之間形成什么樣的勞動關系,都是個人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調整范圍,因此,大興勞動局無法受理此案。 出庭人物:關鍵人物曲文波 這些民工應該倒貼錢 庭審過程中,曲文波作為本案第三人,也是本案關鍵人物,一出語就很驚人:這些民工應該倒貼給他錢。 他稱,這些民工不能好好完成工程質量,驗收工程時,發包方因此扣了他的錢,所以他不但不應該給農民工發工資,民工還應倒貼給他錢。作為發包方的宏大公司則表示,他們如數將工程款結算給了曲文波。 當法官詢問其和宏大公司之間的關系時,曲文波回答是承包關系。但不能合理回答“不具備資質何以能以個人身份承包工程”的法官提問。 出庭人物:宏大公司副總 工錢已付一切與己無關 昨天,宏大公司副總張秀彬出庭為自己公司辯護。 整個庭審中,他發表意見最簡短:這事跟他們沒有關系,因為曲文波承接了他們的工程,完工后,他們就將工程款如數結算給曲文波了,他們成為被告很冤。庭上,他向法官出示了結算證明。 信報記者 謝德良/文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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