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畝土地出租荒廢至今 百余農民聯名狀告村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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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2日 07:40 北京娛樂信報 | ||||||||||
4年前,昌平區鐘家營村村南的百畝田地被北京夢祖山種植有限公司承包。4年后,當初規劃的觀光采摘園沒有出現,原本是耕地的地方只有60畝大坑,里面長滿了荒草。村民為討回田地將村委會告上法庭。近日,記者就此事進行了調查。
現場:60畝大坑曾是頭等良田 4月10日風和日麗。記者來到昌平區百善鎮鐘家營村,村東孟祖山上的植被已經長出了綠芽,生機盎然。山腳下是一條南北走向的柏油路,柏油路西是一個人工挖出的大坑,據村民介紹,大坑占地60畝,有三四米深。坑里邊稀稀拉拉地長著褐色野草,坑邊長著兩株小樹,已經發了綠芽,看上去卻異常孤零。大坑北邊有幾株低矮的桃樹和一片棗樹。柏油路東側還是一片沒有綠色的黃土地。人一走過,干燥的土地上就泛起沙塵。 已是春季耕種的時候,田地里卻見不到莊稼苗。“這是我們村的一等地啊!記者同志,你知道嗎?一等地就是土質好、水源足、產量最高的地。可是現在,你看看,就這樣都荒廢好幾年了,我們卻沒有地種!”村民宋大爺指著眼前的大坑焦急萬分。他說,幾年前這里還是一片桃園,土地肥沃、平整。 矛盾 村民:憑什么超低價出租? 村民楊建明給記者看了一份帶有示意圖的承包合同書。上寫“發包方:昌平縣百善鎮鐘家營村;承包方:北京夢祖山種植有限公司”,承包期為50年,從1999年4月15日開始至2049年4月15日結束,承包范圍是村南桃園經濟林地40畝,耕地40畝和非耕地,承包期第一個10年承包費每年1萬,第二個10年每年增加500元,以此類推。 村民們對這份合同提出了種種質疑。“實際上夢祖山公司租到的土地有120畝,每年每畝承包費實際不到90元,要是我們村民自己租地種,每畝得交300至500元的租費,憑什么?”楊建明給記者拿出一份本村村民在1996年與鐘家營村委會簽訂的承包合同,合同規定該村民承包6畝半分地,承包費每年2600元還有500元的電費。“這相當于每年每畝400多元呢!”簽這份合同的村民無奈地說。 此外,楊建明還提出,合同簽訂后,其中40多畝田地加上孟祖山腳下的山坡地,被旁邊一家磚廠取土用了。而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取土。河北省邯鄲人白文慶從1992年至2000年,在這片耕地上建窯兩座,取土燒磚。現在磚廠關閉了,卻留下了兩片大坑。“地都被弄荒了,我們的子孫還怎么耕種?”幾位年紀大的村民說。 村領導:當時就是這個價錢 對此,鐘家營村村支書蘇建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合同是在1999年簽訂的,當時就是這個價錢。當初村民租種田地,無論種什么都賠錢,而每年村里都得向鎮上交特產稅,為了甩這個包袱,村委會規定愿意承包的只需交10000元承包費就可以了。最后為了農業結構調整,準備弄一個觀光園,就將地承包了出去。 記者聯系上了作為發包方在這份合同上簽字的蘇連如。蘇連如告訴記者,當時他任村委會主任,還有村支書趙勝利也在上面簽了名。對于夢祖山的承包費與村民承包費為何差距這么大?他說當時就是這個價錢,其他的也不太清楚。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趙勝利,但他的手機總是處于關機狀態,打電話到村委會,也始終被告知他不在。村民們說,現在趙勝利是村主任,但是很少在村里看見他。記者來到百善鎮政府,百善鎮黨委書記李元和說,他剛上任不久,對這份合同并不清楚,但他認為,當時簽訂合同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 然而,夢祖山公司經理王凱說,他于簽訂合同的第二年來到鐘家營村,在他看來,每年1萬元的承包費是“從來沒見過這么低的”。 在承包合同上簽字的夢祖山公司代表之一——夢祖山公司總經理梁漢平接受采訪時說,當時燒磚的人在他們承包的土地里挖土,他們是默許的。默許后,村委會也就沒要他們的1萬元承包費,算是給土地損失的一種補償。因此,有村民干脆直接把這說成是“村委會在賣土燒磚”。對此,村支書蘇建光另有說法。他告訴記者,那是一片山坡地,當時村里沒有任何收入,就在“任何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辦了磚廠。那塊地不屬于耕地也不屬于建設用地,而是非耕地。 村民:出租前為何不告訴大家? 村民們對這份合同最大的不滿還不在價錢,而是簽訂合同時,村委會并沒有征得他們同意。“當時簽訂這份合同,我們村民或村民代表都不知道。2000年,我們發現有人在這里挖坑取土,于是就向村委會反映,他們有人說這塊地包給別人了,合同已簽了。”楊建明說,村民知道此事后要求看合同,卻遭到拒絕。 直到去年年底,在夢祖山公司經理王凱的幫助,村民們終于看到合同,隨即對合同是否合法、合理產生懷疑。 楊建明說,我國1998年開始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其中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還要經鎮政府的批準。 村領導:有十幾個村民知道 蘇連如對此表示,當時是有十幾個村民和黨員知道此事的。那么,是否召開過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商量此事呢?蘇連如回答,時間太久記不清了。但是,曾擔任7年該村村主任、現任村民代表、黨員鄭秀珍肯定地對記者說,當時簽這個合同她完全不知道。 鎮黨委書記李元和則認為,簽訂合同時,村民們的法律意識還沒有現在這么強,即使召開大會征求村民意見,他們也不會感興趣。 記者看到,這份合同的末尾只有鐘家營村委會和夢祖山公司的章,并沒有鎮政府的蓋章。在承包合同上簽字的夢祖山公司代表之一——夢祖山公司總經理梁漢平說:“當時鎮里是知道這個事的,當時鎮里還來了幾個領導。但確實沒有鎮政府的章,后來我們是想補上去的,不過還是算了。” 信報記者 郭志霞 信報記者 劉志堅 “我按了手印,我要地!” 楊建明告訴記者,4月5日,他和其他5位村民代表全村100多人,已經將村委會告到了昌平法院,目的就是一個,請求法院確認該村委會與第三人北京夢祖山種植有限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保證自己的農民兄弟種上自己的土地。其實早在今年1月,他們就已經打算訴諸法律,但由于起訴書有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地方,在律師指導下撤訴。 “鐘家營村一共有200多人。除去未成年人和一部分在外工作的,再除去一部分人思想有顧慮、怕報復不敢簽名的,剩下的140多名村民都在材料上簽名按了手印。”楊建明說。記者看到了一份起訴書和幾張簽名、按了手印的材料。這簽名里還有村支書蘇建光80多歲的爺爺蘇連生,當記者問蘇連生為什么要告村委會時,老人干脆地說:“我自愿簽的名,按的手印,我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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