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對外貿易法》:個人外貿經營期待可操作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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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8日 08:25 新聞晨報 | |||||||||
□記者劉揚 晨報訊 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獲悉,最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通過人大審議后,相關細則已在擬訂,待審核報批后有望在近期出臺,配合新版《對外貿易法》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對外貿易法》最大的亮點是,國內自然人將首次獲得對外貿易經營權。
新版《對外貿易法》允許國內自然人獲得對外貿易經營權,但目前只是一個籠統的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個人將經過什么樣的程序出現在對外貿易的活動中、有無資金要求、如何辦理繳稅和退稅等問題還不清晰。 商務部外貿司的工作人員說,這兩天打電話來咨詢新版《對外貿易法》的人很多,大部分是詢問如何取得個人外貿權的問題。目前,商務部正在制訂相關的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有望在新版《對外貿易法》正式實施前出臺。 上海市外經委方面則表示,新版《對外貿易法》剛公布,就有市民提出申請個人進出口資格的意向,但是,在《外貿法》正式實施和有關細則出臺之前,還不能接受個人申請。 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教授朱兆敏分析,外貿權下放到個人,將引發一場管理革命。一旦個人能夠取得外貿權,小訂單被全面激活,小額貿易將進一步壯大。同時,外貿活動涉及工商、海關、外匯、稅務等相關管理部門,眾多個人進入,將大大增加這些部門的管理難度,這對管理部門是一場考驗。 上海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辦副主任王宵勻認為,新版《對外貿易法》消除了外貿經營權這道門檻,使業內存在的個人外貿代理走向合法,長期來看,會對老的國營外貿公司帶來一定沖擊。而另一位業內人士則分析,個人做外貿要承擔無限責任風險,估計大多數人不會貿然以個人名義去做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