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法修訂案通過 涉及入世承諾立法工作告一段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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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8日 08:02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
李有軍 趙磊 孟娜 4月6日閉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對外貿易法修訂案,這標志著中國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基本完成了與世貿組織規定相關的貿易立法。 根據國家主席胡錦濤頒布的主席令,該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此前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黃建初說,根據人大的立法安排,此次外貿法通過后,直接涉及加入世貿承諾的有關立法工作將告一段落,有關行政法規的修改和制訂將成為下一個階段的重點。他指出,全面總結改革開放以來外貿的實踐經驗、全面履行加入世貿承諾、適應加入世貿后新的國際貿易形勢是此次修訂對外貿易法的主要出發點。 與有8章44條的1994年版外貿法相比,新的外貿法共有11章70條,大大突破了舊法只規定政府管理職能的特點,增加了對外貿易經營者權益保護、市場開拓、貿易促進和貿易防御等功能。 為了履行中國加入世貿有關承諾,修訂后的對外貿易法在3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這些修改包括: 擴大了經營范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依法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 外貿管理體制改變,由審批制轉變為備案制:對外貿易經營者經依法登記,可以從事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不再需要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增加了貿易公平和透明度的規定:盡管新法仍然規定了有關國營貿易的內容,但只限定在原油、糧食、化肥、棉花、糖、食用油等少數特定產品,而且必須公開授權企業目錄,并允許一定比例的進出口由非授權企業經營。 黃建初說,經營權放開后如何有效維護外貿秩序、保護本國產業,也是修改外貿法的著眼點之一。 為此,新的外貿法按照享有權利與履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增加了有關對外貿易秩序、展開貿易調查和貿易救濟等規定,在世貿組織規則范圍內運用反補貼、反傾銷等救濟措施,為中國產業和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為了加強對對外貿易的監測和服務,及時發現和處理對外貿易中出現的新情況,新法專門增加了建立對外貿易預警應急機制、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對違法行為進行公告等新規定。 為了減少和防止對外貿易中的惡性競爭,新的外貿法規定從事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 “這條規定非常有必要,有利于減少違規企業對整個產業甚至國家聲譽帶來的不利影響。”中遠對外勞務合作總公司副總經理成如興說。 針對現行外貿法對法律責任的規定比較原則、處罰手段不夠、處罰種類單一的特點,新法對外貿違法行為進行了具體分類,通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從業禁止等多種手段,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同時借鑒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外立法,中國新的對外貿易法特別增加了“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章,旨在通過實施貿易措施,防止侵權產品進口和有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利擾亂對外貿易秩序,同時促進中國知識產權在國外的保護。 據黃建初介紹,對外貿易法修訂過程中主動征求了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中國外貿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以及中國美國商會、中國歐盟商會等各方面的意見,并且充分吸收了審議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意見。 針對新法通過可能帶來的競爭,中國五礦進出口總公司法律部總經理肖風說,新的外貿法實施后將會對傳統的國營貿易企業造成一定的沖擊,但一個透明、合理、有序的外貿秩序將從根本上有利于外貿企業的健康成長。 “盡管在修訂過程中注意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但外貿法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原則,需要國務院相關部門及時對配套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進行修改完善,使這部法律發揮應有的作用!秉S建初強調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