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發布通告 規范“環境大使”頒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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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8日 07:3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七日電 (記者 趙勝玉)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就規范管理頒授“環境大使”有關問題發出通告,對中國環境大使的選聘條件、產生辦法、行為規范、主要職責、日常管理,以及“環境大使”名稱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通告”規定,“中國環境大使”不受國別、種族、年齡、職業限制,只要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環境意識,熱心環保公益事業,積極支持參與并推動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
“通告”強調,“中國環境大使”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國家級環境保護宣傳與社會監督人士的專屬榮譽稱號,未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準,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使用。地方聘任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大使”、“使者”、“代言人”等,需冠以地域名稱,并報“中國環境大使”辦公室備案。 “通告”規定,“中國環境大使”每兩年一屆。二00三年十一月,環保總局首次聘任了十名“中國環境大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