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放寬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準入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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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6日 11:58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4月6日電 (記者 王攀) 記者日前從廣東省工商局獲悉,廣東省將全面放寬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準入條件,其中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都可以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投資。 據廣東省工商局日前出臺的有關文件規定,除國家明確限制的投資領域外,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都可以進入
此外,對農產品物流業、農產品超市、城鎮社區居民服務業等新興行業,在不違反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各地可積極開展登記試點工作。 相關規定還進一步放寬了農業產業公司的注冊條件,允許新設立經營農業產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注冊資本分期到位,首期達到法律規定標準50%以上的,可予登記開業;允許以農業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為資本投入企業。在投資主體上,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限制外,允許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團體或個人以各種形式興辦農業企業和農業經營項目,自然人投資興辦農村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不受注冊資本限制。 同時,農業龍頭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冠省名的基本條件也放寬為母公司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達到6000萬元以上。同時,注冊資本在600萬元以上和年出口額在300萬美元以上的外向型農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冠省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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