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鳳岐:《證券法》修改核心是保護投資者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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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26日 10:08 經濟日報 | |||||||||
近日,《證券法》修改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熱點。《證券法》修改起草工作組顧問小組成員、北大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教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向媒體透露,《證券法》修訂案預計今年上半年提交人大常委會一審,但他同時強調,這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能不能如期實行,還要看其他因素。
3月24日,就《證券法》修改的相關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證券法》修改起草工作組顧問小組成員、北大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教授。 曹鳳岐介紹說,這次《證券法》的修改,其核心是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對于《證券法》修改的進展,曹鳳岐說,現在仍處于征求各部委意見的階段。 談到本次修改原則,曹鳳岐說,《證券法》的修改會從宏觀上來把握,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二是解決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托業的混業經營問題;三是加強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和交易的監管力度。曹教授說,現在我國單一的證券交易體系已經不能滿足我國迅速發展的資本市場,客觀現實要求亟須解決這個阻礙證券行業健康發展的障礙。“不建立多層次的交易體系,不僅不符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現狀,也有違國務院頒布的九條意見的精神。”前不久國務院頒布的支持資本市場發展的九條意見中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此外曹鳳岐認為這次修改對有關混業經營的限制性條款也應予以刪除。 談到修改的具體細節,曹教授說,現在券商融資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但是否會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確定下來尚無定論,他認為前不久證監會批準3家證券公司發債,說明監管部門對這類限制已有所松動。曹鳳岐同時指出,對某些具體細節不一定非得用法律條文的形式加以規定,因為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很快,有些方面若列得太細反而會阻礙發展,這就違背了修改的初衷。 現行《證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由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通過的,共有12章214條。這部法律自1999年7月1日實施以來,對于建立和完善中國證券市場法律制度,規范證券發行與交易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現行《證券法》出臺于亞洲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是根據當時證券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對防范風險、加強監管方面關注較多,但對促進發展、加強服務方面考慮的不夠。隨著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來,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立法加以明確和規范。 2002年底,中國證監會推出《證券法》修改征求意見稿,全文中有超過150處被提出修改意見;2003年6月1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當年13項立法計劃,其中包括《證券法》的修改;2003年7月18日,全國人大財經委《證券法》修改起草工作組成立;今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四次會議將《證券法》的修改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中。 今年1月份,《證券法》修改小組在深圳舉行全體會議,圍繞《證券法》修改草案逐條進行了討論并達成“五點共識”,涉及分業經營與管理、現貨交易、融資融券、國企炒股、銀行資金入市等條款的修改。這次會議使《證券法》的修改工作又向前推進了一步,為爭取草案上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奠定了基礎。 證券法修改草案有望今年上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屆時有關問題將更加明朗化。 文/本報實習生馬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