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體育 娛樂 游戲 郵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點卡 天氣 答疑 交友 導航
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21世紀經濟報道-衡平良法 > 正文
 
安徽高院副院長:建議設立“法官提名委員會”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3日 16:14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王穎 北京報道

  汪利民是中國第一位直接由職業律師出任省高級法院副院長的“律師法官”。在出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之前,他在律師行業工作了近18年。

  作為司法界的全國人大代表,汪利民最關心的是司法公正。他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
黃頁微成本營銷方式 不見不散約會新主張
小戶型主陣容揭曉 多媒體互動學英語
時表示,司法公正不是司法機關單獨可以完成的,目前我國進行司法體制改革,憲法應該做一些相應的改動。

  先改革預算體制

  《21世紀》:您認為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如何?

  汪利民:事實上,地方司法機關自身在司法改革中能夠發揮的作用非常小。司法體制改革是權力體系的重新構建,一定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地方司法機關目前只能是根據現在的框架體系,盡量做得好一些,但是沒有辦法主動進行體制改革。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地方司法機關的經費是由地方財政負擔,而地方法院院長的人事任免權屬于同級地方人大,副院長、審判長則是院長提名的。

  《21世紀》:地方政府作為法院的“錢袋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地方保護主義,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汪利民:首先要改的應該是預算體制。雖然任何國家的司法機關的經費都是由政府出,但并非由政府決定出不出,或者出多少,而是應該經過這樣一個程序:地方司法機關直接向地方人大提出需要多少司法經費,行政機關對經費的數額和用途進行審核,提出意見,人大有權選擇是否采納行政機關的意見,然后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如果作出批準的決定,行政機關即使有異議也必須如實發放資金。

  關于地方保護問題的解決,有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分院,專門審理跨地區案件,是否可行還有待探討。

  “法官提名委員會”

  《21世紀》:一些地方法官反映地方人大行使個案監督權,在一定程度上干擾到法院的獨立判案,人大對于法院院長和法官的人事任免權也使得法院行使司法權受制。您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汪利民:地方人大對司法機關的監督是必要的,但是這種監督要依法進行,不能干預案件的實體審判和影響法官的獨立判斷。

  而在人事任免方面,我認為還是應當作出一些改革。目前法官的任命程序行政色彩濃厚,法院也如同行政機關一般成為“首長負責制”,而只有人大并非首長負責制,因此建議在地方人大設立“法官提名委員會”,組織一些專業人士對法官進行考核、提名、任免。

  依照法官法的規定,法官必須是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是大學本科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并有一定的從事法律工作的經驗,現在還要通過司法考試。而法院院長則應該在符合法官條件的基礎上選舉。

  全社會的公正心態

  《21世紀》:那么法院有了前述兩個前提,是否就可以基本實現司法公正了?

  汪利民:遠遠不夠。司法公正除了司法機關的公正,更需要全社會培養起良好的公正心態。

  作為司法過程中連接當事人和法官的一環,律師首先需要具有公正的心態。我們現在的司法體制還不夠完善,有許多縫隙可鉆。如果律師把心思放在打“關系”上,就成了擴大這些縫隙的力量。

  不僅律師,整個社會中介機構都應該強化公正意識。法官不可能事事都是專家,有時必須依靠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比如醫療事故鑒定機構、工程造價的鑒定機構等。如果這些機構的鑒定結果不公正勢必會影響到整個案件的判決結果的公正性,盡管這個不公正不是司法機關造成的。

  現在我們也打算改革,以后把符合條件的鑒定機構都收集進一個數據庫,如果當事人需要,就由法院負責司法鑒定的辦公室隨機抽取一家鑒定機構,而不是由該案的主審法官指定。

  法院的公正形象要靠公正判案和貫徹法治樹立起來。






評論】【財經論壇】【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