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三農”的又一個春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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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1日 10:27 南方周末 | |||||||||
盛大林 溫家寶總理在本次人大會議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從今年起,要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五年內取消農業稅。今年,農業稅率降低可使農民減輕負擔70億元,中央財政將拿出396億元用于轉移支付,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拿出100億元,直接補貼種糧農民。除中央政府對“三農”的投入增加20%以上外,各級政府都要增加
從年初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到前不久下發的中央“一號文件”,再到溫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三農”問題一再被強調為“重中之重”,并已作出了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直接、更有力的決策。 我國現行農業稅沿襲的仍是195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這一制度是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當時政府為了加快國家工業化步伐,保障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實行過度提取農業剩余,為工業積累資本的政策。農業剩余提取途徑有兩條:一是“明稅”,即農業稅。二是“暗稅”,即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收入。在經濟體制改革前的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過農村征收制度取得“明稅”978億元,“暗稅”5100億元。在經濟體制改革后1979~1994年的16年間,政府通過“暗稅”從農民那里取得了大約15000億元收入,同期“明稅”總額為1755億元。由于城鎮居民的個人所得稅有起征點等原因,農民的平均稅負比城鎮居民人均稅負高出三倍還多。 過度的提取,導致了涇渭分明的城鄉二元結構,并形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20多年來,我國年均經濟增長維持在8%左右,而農民收入的增長只在3%至4%之間。這使城鄉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我國城鄉收入差距比率由20年前的1.8∶1提高到目前的3.1∶1,如果把醫療、教育、失業保障等非貨幣因素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實際比率可能高達6∶1。 城鄉差距的過大,不僅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平,而且進一步降低了農業的自我發展能力,同時也阻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施,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清醒地意味到了這個問題,提出了對農民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和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戰略,全國各地也已經開始著手多方面減輕農民負擔。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山東、河南等糧食主產省都拿出了超過40%的糧食風險基金補貼種糧農民,安徽則全面取消了農業附加稅;北京、杭州、延安等地方政府近日不約而同地宣布:免征本市農民的農業稅。 農業稅是農民負擔中最大的一塊。而我國是目前世界上惟一專門面向農民征收農業稅的國家。總稅率雖然高達8.4%,但農業稅收入僅相當于中央財政收入的4%。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的財政已經具備了反哺農業的能力——該是向農民“還債”的時候了! 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農業附加稅,直至逐步全部取消農業稅,此外,還要不斷增加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分析結果顯示,如果把所有農戶的所有稅費全部減免,他們的人均收入將增加5.4%,也就是說他們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將會縮小13個百分點。來自農業部的消息說,由于受減免稅收的拉動,2004年中國基本遏制糧食種植面積連年下滑的勢頭,全國糧食播種面積有望比上一年增加160萬公頃。這不禁讓人想起20多年前剛剛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時農村的欣欣向榮的景象。如果說,“分田到戶”是中國農村的第一個春天的話,那么完全可以預言,隨著農村稅費體制改革、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等各項改革的推進和深化,中國的農村必將迎來又一個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