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康代表:制訂石油法的三個“有利于”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0日 12:3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常志鵬)近6年來,僅中國石油所屬的油氣田發生開井放油、打孔盜油、盜氣、盜竊油田物資、破壞生產秩序等各類案件20.07萬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61億元。全國人大代表、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曾玉康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呼吁:應該盡快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法。 曾玉康說,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費國,由于國內新發現油田總體規模變小
曾玉康代表認為,制訂石油法有三個“有利于”: 有利于維護國家資源所有權和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全國有油氣田的18個省份中,7個省、區、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開采石油、天然氣的情況。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發放所謂的“開采許可證”,使濫開濫采行為合法化,助長了非法開采的勢頭。搶占油井、搶占油田和儲量、侵占區塊現象給石油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妨礙了石油工業的長遠發展。 有利于提高石油的綜合利用效率。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每萬元GDP消費原油0.42噸,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單位GDP消費原油量的2.31倍。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加劇了資源緊缺的矛盾。 有利于強化國家的監管職能。目前在石油企業深化改革、政企分離的過程中,政府對石油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被弱化。通過石油立法,可以明確政府對石油行業監管的權責、方式和程序,強化監管的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