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長郭樹清:外匯儲備幣種結構應相對穩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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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0日 08:0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李峻嶺 蔡鋒 發自北京 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對目前中國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問題進行了分析。他認為,應該保持外匯儲備中幣種結構的相對穩定。
郭樹清表示,外匯儲備中幣種結構不可能跟著市場頻繁變動!笆袌鰠R率一變你就變,賣出去要花手續費,買回來又要花手續費,外匯儲備不需要這樣調整!惫鶚淝逭f。 郭樹清稱,外匯儲備本來就是用來穩定國際收支的,穩定金融體制的,不能跟著市場走。 “現在中國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規避匯率變動的風險!惫鶚淝逭f,“可以負責地、毫不夸張地說,中國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的水平在國際上處于中上水平,這是公認的! 目前中國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具體情況不得而知,出于保密原則,郭樹清沒有透露相關內容。但較普遍的估計是,在中國的外匯儲備中,有一半以上可能是以美元計價或相當于美元計價的資產。截至2003年年底,中國的外匯儲備達4033億美元。 另外,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寶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顏延齡說,如何有效合理地確定中國外匯儲備中的幣種結構應引起高度重視。 顏延齡委員建議建立高層次的、各方參與的決策機制。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方案及調整方案應經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會同財政部、商務部、外交部等相關部門的領導和專家組成聯席會議制度研究確定,并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方案的調整。 同時,顏延齡委員建議建立高效、保密的操作及控制系統。儲備貨幣幣種結構方案經過科學論證及相關決策確定后,應遵循分散操作、統一控制的原則開展實施,可將國家外匯儲備分別委托國有的或者國家控制的銀行等專業金融機構進行操作,而國家外匯主管部門可以對這些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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