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主任: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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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04日 17:0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3月4日電 國資委今日在其網站上刊登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全文。登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全文。 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努力開創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新局面
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04年2月24日)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 同志們: 這次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是經國務院批準召開的。國務院十分重視這次會議,會前,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聽取國資委工作匯報,溫家寶總理在會上指出,召開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十分必要,并對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作了明確指示。黃菊副總理對會議的準備工作多次聽取我們的匯報。剛才,黃菊副總理作了十分重要的講話,充分肯定了一年來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取得的成績,強調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需要把握的原則,并對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自身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黃菊副總理的重要講話對我們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責任,做好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以求真務實的態度扎扎實實地抓好貫徹落實工作。下面,我結合國資委組建以來的主要工作,就如何組建好新機構,做好起步工作,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開局之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黨的十六大確定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成立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一次在國務院機構設置上實現了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的分開,實現了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標志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標志著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是在整合有關部門指導國有企業管理和改革、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和領導企業黨建工作、管理國有資產等職能的基礎上組建起來的,職能調整幅度大,人員調配數量多,是這次政府機構改革的重點。如何組建好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如何在組建之年開好局、起好步,是擺在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面前的兩大任務。國務院國資委組建工作剛剛起步,正趕上非典疫情的蔓延。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我們克服困難,從3月24日宣布委領導成員,只用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到去年5月底就完成了“三定”規定的落實工作,基本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在組建過程中,我們著力抓了思想觀念的轉變,牢牢樹立出資人意識;抓了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努力提高辦事效率;抓了干部隊伍素質的提高,不斷增強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抓緊組建新機構的同時,我們按照國務院賦予我們的職責任務,緊緊圍繞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這一中心,從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加強企業黨建工作三個方面開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起步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極具挑戰性,極具探索性。近一年來,在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我們著重抓了四件事。 一是抓緊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基本框架。制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建立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是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兩個重要環節。在起草法規規章方面,我們配合國務院法制辦起草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去年5月27日由國務院公布施行。同時,按照統籌兼顧、急用先立的原則,起草了與《條例》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其中《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四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已經公布。這些法規規章的出臺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提供了法規依據,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 在組建地方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方面,我們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指示,先后到24個省區市和10個省會城市,就國有資產監管現狀和組建監管機構的設想進行了調研,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為規范建立地方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提供了依據。 二是認真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層層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關鍵。圍繞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我們著重抓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的建立。在廣泛調查研究、反復征求中央企業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出臺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并已與首批20家中央企業負責人簽訂了責任書,今年將在中央企業普遍進行經營業績考核。與經營業績考核相配套,我們還研究提出了規范企業負責人薪酬的初步意見。 三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基礎工作。我們制定并出臺了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在中央企業全面部署和開展了清產核資工作,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順利開展,預計今年10月底可以全部完成。積極推進中央企業加快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制度》,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定了《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和《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規范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及審計管理,確保財務決算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建立了中央企業財務動態監測體系,加強對企業財務運營狀況的監測。同時我們加強了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四是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建立監事會制度,向國有重點企業派出監事會,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從體制上、機制上加強對國有資產監督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適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調整為由國資委代表國務院派出,監事會工作保持了連續穩定,并取得了新的進展。監事會對183家中央企業進行了實地檢查,提交了監督檢查報告和綜合匯總報告,為加強對所出資企業的監管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初步建立了監督檢查成果的運用機制,對監督檢查成果的運用進行了規范,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理提出了意見。經國務院批準,調整了監事會監督的企業,交接工作做到了緊張有序、平穩高效。 (二)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深化。 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基礎在于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和契機。我們根據國務院授權和《條例》規定,一方面加強了對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的指導,另一方面對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加強了指導和服務。 在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方面,我們著重抓了三件事。 一是繼續做好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工作。根據機構改革后的新情況,經國務院同意,及時調整了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制定了《關于2003年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安排意見》等三個文件,并對軍工企業破產項目及中央下放的煤炭、有色金屬及地方企業在關閉破產中的問題進行了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2003年全國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工作計劃并進行了部署,2003年企業關閉破產新增項目核銷規模按600億元安排,實際核銷額不低于350億元,重點安排軍工、煤炭、有色金屬等行業及監獄企業的關閉破產項目,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給予了重點支持。通過努力,基本上保持了關閉破產工作的連續性和政策的穩定性。 二是積極推進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是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分流富余人員的重要途徑。為增強原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八部委制定的《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富余人員的實施辦法》(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的操作性,我們在大量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協調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與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對改制中的產權變動、資產處置、勞動關系調整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范,進一步明確了有關政策。 三是加大了對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和國有產權轉讓的規范力度。近年來,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按照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逐步推進,平穩發展,步伐加快,取得了顯著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但一些地方在國有企業改制工作中存在著低估賤賣、暗箱操作、轉移藏匿、自賣自買等不規范的做法,出現違法違紀侵占侵吞國有資產的現象,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對此,社會反映強烈,中央領導同志先后多次作過重要批示。貫徹中央領導的批示,我們制定了《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從批準制度、清產核資、財務審計等9個涉及國有企業改制的重要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文件已經國辦轉發。 為加強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規范產權交易轉讓行為,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我們制定并出臺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推進中央企業的改革和重組調整方面,我們主要抓了六件事。 一是積極推進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形式,有利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有利于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已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一種主要形式。近一年來,中央企業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互相參股等多種形式積極進行股份制改革,長江電力、中航科工、南航股份、中外運股份等中央企業控股公司先后在境內外上市。其中長江電力境內網上配售超額認購69.7倍,中航科工國際配售超額認購13.5倍。通過股份制改革特別是到境內外上市,中央企業不僅籌集了大量發展資金,而且實現了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促進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推動了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二是積極推進中央企業重組調整。重組調整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企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措施。近一年來,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我們對11對22家中央企業進行了聯合重組,在中央企業和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針對部分中央企業存在的主業不突出、管理鏈條太長的問題,我們要求中央企業對經營業務和管理鏈條進行全面清理整頓。許多中央企業在突出主營業務、精減管理層次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所屬三級以下企業已大幅度減少。同時,我們擬定下發了關于加快東北地區中央企業調整改造的指導意見。 三是進行公開選聘企業高級經營管理者的試點。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去年,我們選擇中國聯 通、中國鋁業、中國通用等6家企業的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共7個崗位面向全球公開招聘,在海內外引起了積極反響。共有463人報名競聘,經過資格審查和嚴格的筆試、面試、考察,選拔出的7人目前已經到崗。通過試點,不僅擴大了中央企業選人用人的視野,招聘到了優秀的經營管理人才,更重要的是探索了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配置企業經營管理者相結合的方式和途徑。國內外媒體和專家學者對這項試點給予了較高評價和充分肯定。 四是指導中央企業進一步提高依法經營的能力和水平。加強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配合《條例》的公布施行,我們通過多種形式組織中央企業負責人學習了解《條例》的主要內容。推進中央企業加緊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中央企業開展了總法律顧問試點工作,加快了法律顧問工作的組織網絡建設。 五是加快推進中央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分離辦社會職能。建立了中央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總體方案聯合審核工作制度,加快了審批工作進程,到目前已有17家企業的主輔分離改制分流總體方案正式批復,其中第一批實施方案涉及三類資產總額為84.9億元,分流安置富余人員7.4萬人。 分離辦社會職能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由于改革成本難以落實,一直未能取得突破。配合實施中央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決策,我們積極與財政部等部門加強協調,初步制定了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方案,近期將下發實施。 六是努力維護中央企業和社會的穩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健全中央企業穩定信息網,層層落實穩定責任制,指導中央企業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應急預案,協助督促中央企業做好穩定工作。總的看,在推進改革中中央企業基本保持了穩定,對維護社會的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企業黨建工作得到加強。 加強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是黨中央賦予國資委黨委的重要職責。在這方面,我們主要抓了四件事。 一是在中央企業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和黨建中的重大問題,結合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七一”講話、十六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指導中央企業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央企業普遍舉辦學習班和培訓班,結合實際深入研讀,收到一定實效。 二是加強中央企業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協助中組部調整了中央管理的部分黨政正職,加強了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和組建。進一步健全了中央企業紀檢監察體系,推進了效能監察和源頭防腐工作。按照中紀委二次全會提出的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五項要求”,加強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反腐倡廉工作,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三是加強中央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目前189家中央企業共有二級企業以下黨委1.3萬個,黨支部18.3萬個,黨員254萬人(另有離退休黨員99萬人),約占職工人數的28%。按照中央關于成立國資委黨委通知的精神,理順了中央企業黨的組織關系。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不斷創新和完善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方式和途徑,認真做好改革發展穩定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以及工會、共青團組織的爭先創優活動,在抗擊非典、生產經營、企業改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推動企業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宣傳表彰了在抗擊非典斗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組織了青藏鐵路建設者先進事跡報告會,與鐵道部、共青團中央共同總結表彰了在青藏鐵路工程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青年集體和個人,樹立了中央企業黨組織和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不少中央企業也普遍開展了先進典型的宣傳表彰活動。去年,我們還總結和推廣了一些中央企業文化建設好的做法和經驗。 去年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抓緊組建省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到目前為止,中編辦已批復了30個省區市的機構改革方案,北京、河北、內蒙古、上海、江西、河南、湖北、廣東、海南、重慶、寧夏等省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已正式掛牌,其他省區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近期也將陸續掛牌。已經掛牌的省區市國資委,牢牢把握定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規章制度,扎扎實實做好起步工作。上海市國資委堅持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有機統一,堅持國有資本的有進有退,積極探索適合上海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內容和方式,著力從整體上搞好國有經濟。重慶市國資委立足市情,合理確定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管范圍,加大資本運作力度,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步伐。在積極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抓緊組建新機構的同時,各地加快了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到2003年底,國有企業境內上市490家,累計籌資7850億元。積極推進企業聯合重組,培育了一批地方優勢企業。繼續采取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2003年國有小型工業企業實現利潤180.1億元,同比增長64%。不少地方在改革公益型國有企業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各地在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同時加大了再就業工作的力度,積極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員的工作,到2003年底,我國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60萬人,比上年底減少150萬人。改革和調整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發展,2003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速度和效益都邁上了新的臺階,實現利潤的增幅創多年來最高水平,為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實踐證明,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決策是正確的。 當然,我們也看到,我們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只是起步性的、階段性的,更大的挑戰和困難還在后面。從我們自身來看,在工作定位、協作配合、辦事效率等方面都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我們要繼續努力,再接再厲,進一步做好各項工作。 二、做好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幾個問題 黨的十六大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思路。十六屆二中全會、《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明確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性質、職能、任務等。十六屆三中全會根據新的實踐和新的認識,進一步明確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的原則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是一個全新的機構,履行的是全新的職能,如何做好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有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結合一年來的探索和實踐,我們體會,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這個根本,這也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做好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工作中需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統一認識,明確定位,牢牢樹立出資人意識。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作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特設機構,與政府行政部門相比,在管理身份、管理對象、管理方式和管理目標等方面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從管理身份看,由過去的政府公共管理者轉變為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從管理方式看,由過去政府的行政管理轉變為出資人的產權管理;從管理對象看,由過去管理各種所有制企業轉變為管理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從管理目標看,由過去的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目標轉變為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現這四個轉變,首先必須轉變思想觀念,轉變思維習慣,牢固樹立出資人意識。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和培訓,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全體干部的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成立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精神上來,統一到《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上來,深刻認識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性質、職責范圍、工作對象、主要任務及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為實現開好局、起好步奠定思想基礎。 (二)政企分開,兩權分離,正確處理加強監管與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關系。對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建,國內外都很關注。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既歡迎又擔心,最主要的擔心就是怕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管得太多。國務院領導多次明確指示我們不能成為“婆婆加老板”,把企業管死。為了履行好出資人職責,必須堅持政企分開,堅持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切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就是保證出資人主體到位,權利到位,責任到位。“不越位”就是不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錯位”就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其他機構和部門也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實現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以后,最重要的也是需要認真探索的,就是處理好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系,真正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溫家寶總理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強調,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必須處理好兩個關系:一是要處理好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企業的關系,實行政企分開,所有者職能與經營者職能分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二是要正確處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有效經營的關系,促進國有資本的優化配置。解決好這兩個問題,始終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必須高度重視和認真處理好的問題。要認真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對授權監管的國有資本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既要維護所有者權益,又要尊重和維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既不能干預所出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又要有所作為,該監督的監督,該管理的管理,該指導的指導,該把關的把關,督促所出資企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分級代表,分級監管,層層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共同任務,共同職責。黨的十六大從有利于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出發,提出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本級政府負責。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下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自覺接受上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指導和監督。這種指導和監督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上級監管機構制定的國有資產監管的規章制度,下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必須嚴格執行,下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上級監管機構制定的規章制度相違背。二是上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對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負有指導職能,對企業改制中出現的不規范做法可以進行檢查和糾正。三是涉及國有資產監管的基礎工作的管理制度必須統一,必須嚴格執行。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切實負起責任,共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規范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是《條例》對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要求,是新組建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提高辦事效率的重要基礎。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決策制度,完善決策程序,努力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完善內部工作制度,不斷提高辦事效率。要制定管理辦法,對涉及企業的調查研究、數據收集、出國考察等,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協調,盡量不給企業增加不必要的負擔。 (五)突出重點,整體推進,著力解決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無論是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還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有不少重點難點問題需要解決,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這就要求我們要根據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需要,每年選擇幾個急需解決、條件時機基本具備、牽動面廣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攻堅,力爭突破,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必須協調配套,整體推進。要立足于從整體上搞好國有經濟,配套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成立,解決了多年來對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的問題,使我們有條件、有可能在重點難點問題上實現突破。我們要努力實現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有機統一,配套推進各項改革。 (六)勇于探索,謹慎從事,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勇于探索是與時俱進的要求,謹慎從事是實事求是的體現。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實現體制和機制的創新,有大量的問題需要研究解決。當前,國有企業改革正處于攻堅階段,經過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容易解決的問題基本已經解決了,剩下的都是繞不開躲不過的重點難點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樹立勇于探索的精神,積極解決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會對社會經濟產生較大影響。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謹慎從事,慎重選擇突破口,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把勇于探索與謹慎從事有機結合起來,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避免因為我們的不慎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深化的過程,需要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在實踐中共同研究和探索成功經驗和內在規律。以上六條是我們一年來在組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方面的初步體會,這些體會歸結起來最重要的就是,必須牢牢把握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定位,積極探索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有效途徑和方式。當然,這些體會還需要在今后的探索和實踐中不斷總結和完善。 三、共同努力做好2004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2004年是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第一年,也是加快組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項工作對開創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資委工作匯報時,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三年目標設想及今年工作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這是國務院國資委的目標任務,也是各地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目標任務。 2004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總的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抓住有利時機,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探索,積極推進,圍繞實現用三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基本框架的目標,加快省區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建立,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力爭在重點難點問題上有所突破,力爭國有企業效益好于去年,為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做出新的貢獻。根據這個總體思路和要求,今年要著重做好九項工作: (一)加快組建地方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加快組建地方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是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要加快省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掛牌工作,沒有掛牌的要抓緊時間落實“三定”規定,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并做到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已經掛牌的要盡快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位,要細化職責分工,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抓緊做好起步工作。要把市(地)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建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務必用半年左右時間完成這項工作。市(地)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建相對比較復雜,要組織力量進行專題調查研究,盡快提出可行的指導性意見。市(地)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建,要貫徹十六屆二中全會精神,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需要設立的就設立,國有資產較少的市(地)也可以不單獨設立,但要明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主體。對不設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市(地)和縣國有資產的監管,要堅持政資分開的原則,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不能隨意調撥下一級政府出資形成的資產。要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監事會制度。 (二)抓緊制定相關的法規規章。完善的國有資產監管的法規體系是新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基礎,也是我們依法履行職責的依據。今年我們要抓緊修改與《條例》相配套的授權經營、重要子企業重大事項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等法規和規章,并盡快公布施行;配合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革、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加強資本運營、健全監督體制、完善企業選人用人與激勵約束機制等重點工作,抓緊起草擬訂一批法規規章;對現行的257件涉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繼續抓緊進行清理。加快建立防范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是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們要認真總結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經驗,率先在中央管理主要負責人的53戶企業推行這項制度。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盡快建立健全與《條例》相配套的實施辦法和相關規章,確保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繼續推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依法進行決策,把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經營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今年要力爭在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方面邁出較大步伐,除軍工生產等少數企業外,其他國有大型企業包括特大型國有企業,要以調整和優化產權結構為重點,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兼并收購等多種途徑進行股份制改革。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到境外上市,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盡快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要加快重組上市步伐,集團一級能上市的要積極上市,提高整體競爭力。在股份制改革方面,科技型國有企業和科研院所應加快步伐,把實現產權多元化與充分調動設計人員、研究人員和經營管理者積極性緊密結合起來,鼓勵技術骨干、管理骨干持有股權,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今年我們準備會同科技部選擇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和科研院所進行股權激勵的試點。各地在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中普遍采取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出資企業三層構架的模式,在積極推進所出資企業股份制改革的同時,對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也可以進行股權多元化的改革探索。 推進股份制改革必然涉及產權轉讓問題。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建立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保證國有產權交易的規范、有序和健康進行。各地要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加強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規范產權轉讓行為,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逐步建立起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 管理層收購是社會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已經出臺的《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認真貫徹這一文件,指導和監督企業在改制過程中規范程序、規范操作,向本企業經營管理者轉讓國有產權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要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今年我們要組織力量對各地貫徹《意見》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查處,特別是對存在資產評估不實、財務審計不實等問題的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四)建立健全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董事會,這是處理好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系、落實好國有資產經營責任的關鍵。要充分發揮董事會對重大問題統一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的作用。大型公司董事會應下設戰略、提名、薪酬和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獨立董事制度。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的非上市公司要減少董事會成員在經理層的兼職,逐步建立有效的外部董事制度,使董事會對重大問題能夠做出獨立的、客觀的決策,并有效管理經理層。適應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到201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要加快建立健全董事會的步伐,爭取用3年或更多一點時間使目前的大型國有獨資公司和適合建立董事會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建立和完善董事會。一時難以實現股權多元化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應逐步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今年我們將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選擇部分國有獨資企業進行建立董事會的試點,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推開。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同時,要引導企業繼續深化用工、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真正做到經營者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高能低。 (五)完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出資人考察企業經營管理者的重要方式。經營業績考核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全新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統計評價制度、企業負責人獎懲制度、任期考核制度及財務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相互配套、共同推進,才能真正把考核工作做好。今年是我們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核的第一年,社會各方面對這項工作都很關注,我們要積極進行探索,不斷總結完善。各地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可以參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這項工作。圍繞開展經營業績考核,今年重點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做好清產核資工作。這是推行經營業績考核的基礎和前提。已經開展清產核資的省區市,要指導企業按新的會計制度規范財務會計管理,健全財務資金管理和財務決算制度,加強投資風險防范和控制。對于因各種原因形成的不良資產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對因違規違紀甚至違法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沒有開展清產核資的省區市要抓緊開展這項工作,盡快摸清家底,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打好基礎。二是著手薪酬制度改革的起步工作。這項工作比較復雜,也比較敏感,能否取得預期效果,直接關系到企業和職工的穩定,要穩健開局,分步推進。社會各方面對這項工作特別是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都很關注,要規范運作,多做少說。三是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和完善,做好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的準備工作和啟動工作。 (六)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的調整。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結合各自情況,抓緊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的方向和重點,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布局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要通過資產重組、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各地經營性國有資產規模不等,但都要根據實際情況,推動國有經濟更多地投向對地方經濟發展帶動性強的主導產業和重點骨干企業,大力培育和發展具有地方經濟支撐作用和特色的國有企業。要按照突出主業、優勢互補、增強核心競爭力等要求,進一步引導和推動企業間的兼并、聯合、重組,加快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要引導和推動企業優化內部結構,做強做大主業,精簡管理層次,縮短管理鏈條。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通過多種有效形式繼續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 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重要手段。我們將會同財政部組織力量開展調查研究,盡快提出工作方案,盡快確定框架制度,以實現存量資產調整和增量資產調整的有效結合,不斷提高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的力度和水平。 (七)加快推進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是將國有企業改革與職工再就業有機結合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重要途徑。1997年到2003年6月,全國國有企業職工由6970多萬人減少到4190多萬人,下崗分流累計達到2780多萬人。在深化改革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過程中,還會有一部分富余人員需要分流。目前,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潛力很大。據初步測算,中央企業有8.1%的資產屬于三類資產(閑置資產、輔業資產、擬關閉資產),有25.2%的人員屬于輔業單位職工。中央關于主輔分離的優惠政策執行到2005年底,時間只剩兩年了。各地國資委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快改制方案的審核進度,指導企業抓住機遇,抓緊時間,用好政策,克服畏難情緒,幫助企業解決操作中的難點,加快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步伐,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特別是資產處置、產權轉讓,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程序操作。對少數企業在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中把主業優良資產劃入輔業,侵害國有權益的錯誤做法,要堅決糾正和查處。 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仍然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全國國有企業自辦的中小學還有1.1萬多所,自辦的醫院6100多所。國有企業每年繳納城市建設費和教育附加費約500億元,同時每年用于辦社會的資金支出達456億元。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涉及面廣,協調難度大,并且需要一定的改革成本。東部發達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加快步伐,中西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要積極創造條件,調動企業的積極性,通過財政、企業共同努力將這項工作做好。今年分離企業辦社會的重點,從全國來講,主要是配合實施中央提出的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決策,著重解決東北地區企業辦社會的問題;從中央企業來講,要按照國務院部署,重點先解決中石油、中石化、東風汽車集團辦社會的問題,這三家企業的問題解決了,中央企業辦社會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各地在加快推進地方企業分離辦社會的同時,對中央在地方的企業也要給予支持,盡快為國有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八)切實做好企業關閉破產和維護企業及社會穩定工作。幾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地區、各行業認真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自1994年全國開始進行優化資本結構城市試點,到去年11月份,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共安排企業關閉破產項目3307項,核銷額2149億元,涉及職工600萬人,消除企業虧損1300億元。2003年由于機構改革等原因,年度企業關閉破產工作計劃的確定和部署比較晚,工作受到一些影響,要抓緊做好2003年企業關閉破產的組織實施工作。在制定2004年企業關閉破產工作計劃中,既要把好審核關,防止逃廢銀行債務,又要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及時做好企業關閉破產工作與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工作的銜接,為困難企業盡快退出、職工盡快得到安置創造條件;既要保證把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工作做好,又要兼顧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要統籌規劃,掌握節奏,突出重點,分步實施。2004年工作的重點從區域上講,要繼續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和中西部地區;從行業上講,主要是軍工、煤炭等行業。東部5個經濟比較發達的省市,今年不再安排政策性關閉破產的新增項目,符合破產條件的轉入依法破產。我們考慮,從今年開始,再用4年時間,基本實現國有企業由政策性關閉破產向依法破產的過渡。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國企業關閉破產4年總體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各地要抓緊制定企業關閉破產工作的4年總體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并盡快上報國務院國資委。當前影響企業穩定的因素不少。在企業重組改制特別是關閉破產中,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切實把握好實施力度,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進一步落實穩定工作責任制。要指導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并引導企業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與配合,爭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企業改革和調整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九)加強和改進企業黨的建設。加強和改進企業的黨建工作,是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重點工作之一。我們要積極探索,慎重從事,著力在改進上下功夫。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的原則和明確的方向,進一步探索適應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要求改進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要按照“集體研究、分別體現、雙向反映、科學決策”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新機制。繼續探索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選聘企業經營管理者機制相結合的途徑,采用內部競聘上崗、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市場選聘等多種市場化方式配置人才,建立和完善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創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環境。進一步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職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繼續深化廠務公開,依法落實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把職工民主管理和經營管理者依法經營管理有效結合起來。進一步探索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和方式,推進具有時代氣息和各具特色的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實施職工素質工程,健全職工素質工程激勵機制。要做好企業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工作,進一步發揮企業黨團組織在生產經營和維護穩定中的作用。加強和改進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案件查處和效能監察工作,健全和完善企業領導人員清廉從業有關制度。 今年,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任務很重。適應新形勢、新機構、新職能的要求,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必須把加強隊伍建設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增強搞好國有企業的決心和信心。要加強學習和培訓,切實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企業,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要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決摒棄弄虛作假、虛報浮夸、急功近利的不良作風,努力形成尊重科學、求真務實、講求實效的優良作風。 同志們,黨和人民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重任交給我們,這是對我們的信任,也對我們寄予了厚望。我們要不負重托,不辱使命,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抓住機遇,開拓創新,銳意進取,扎實工作,為開創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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