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彩娜
記者今天從銀監會獲悉,隨著《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的頒布,今后國內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將會根據其綜合評分,被評為良好、一般、關注、欠佳和差五大等級。但是,有專家對于評級結果的披露表示了異議。
據悉,綜合評級采用加權匯總評分法。先對資本充足狀況評價、資產安全狀況評價、管理狀況評價、盈利狀況評價、流動性狀況評價和市場風險敏感性狀況進行評價,然后各要素評價分值乘以相應權重后進行相加,其總和為綜合評分。各要素的權重分別為:資本充足狀況20%,資產安全狀況20%,管理狀況25%,盈利狀況20%,流動性狀況15%。暫不對市場風險因素進行量化評分。
據悉,評級周期為一年,監管人員應在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根據銀行上一年度情況完成對銀行的評級。
對于評級結果的披露,《評級體系》規定“評級結果由監管部門向有關部門通報,暫不向公眾披露。何時需對外披露由監管部門決定”。對此,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表示了質疑。他認為,考慮到評級剛剛開始,沒有經驗以及各家銀行對評級結果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結果暫不對外公布,情有可原。但是,評級結果更應該接受公眾、儲戶和媒體的監督。評級結果的公布也有利于提高評級的專業化程度和權威度。否則,評級給誰看呢?還有什么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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