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欲另立資產管理公司 與財政部產生較大分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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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18日 07:4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莫菲 上海報道 擁有7000億財富無疑是件令人開心的事,但如果這7000億放在別人口袋里,你的心境可能就完全不一樣了。面對近7000億元再貸款回收乏力的局面,央行想到了市場手段。而最重大的想法之一,則是設立單獨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簡稱“AMC”)。 但春節之前,一份由財政部簽發的關于“不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文件,卻讓央行蘊釀已久的AMC計劃,不得不暫時擱淺。 央行AMC計劃 2月10日,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周小川表示,要“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機構套取中央銀行資金,保障中央銀行的資金安全”。權威人士稱,此話所針對的,正是那些在使用央行再貸款后,“無力”償還或根本無意償還本息的國家級或地方金融機構。 一組有意思的對比數據是,據央行人士透露,1997年起,為清理整頓信托投資公司、城市信用社、農村基金會、城市“三亂”,央行共發放1411億元再貸款;截至2002年11月,僅收回20億元。 1999年,央行向四大AMC共發放5400億元左右再貸款,其中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得到947億央行再貸款的同時,也向工商銀行發行了3130億十年期債券。截至2002年4月,華融向工行支付了75億元債券利息,卻沒有償還央行947億再貸款的本息。 2002年起,央行先后向鞍山證券、新華證券、南方證券發放15億、14.5億以及80億再貸款。分析人士認為,面對這些已關閉、撤消或行政接管的問題證券公司,央行收回再貸款的希望極其渺茫。 權威人士估算,至今央行發放的再貸款總額接近7000億元。 世界銀行高級金融專家王君認為,假設央行有1000億再貸款得不到償還,那么等于央行增加了1000億的國內基礎貨幣供應量,這將對中國的貨幣政策產生較大沖擊,隱藏著通貨膨脹的危機。 此情此景,央行無法坐視不理。 有央行人士證實,去年年初,央行與銀監會分家之際,央行研究局與金融穩定局開始著手研究關于“化解央行風險、維護央行權益、保持央行貨幣政策獨立性”的有效方案。 2003年下半年,一份被周小川看好的關于化解央行再貸款風險、維護央行權益的研究報告,正式出爐。 上述消息人士稱,盡管一些具體細節尚未確定,但這份“建議央行單獨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方案基本有了雛形。 方案內容大體包括三個方面: 其一,由央行出面,單獨設立專門的AMC,統一承接央行出資救助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 其二,借鑒專業AMC的運作模式,通過整合、重組、置換、資產證券化或打包出售的各種市場化手段,清理與保全已有的不良債權,回籠部分資金; 其三,今后央行發放再貸款,盡量不使用純信用貸款方式,即除了財政擔保外,可以要求用問題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做抵押。 該人士打了個比方,“如果有金融機構需要央行發放5億再貸款,那么央行可以要求這家金融機構以10億不良資產做抵押,一旦金融機構到期無法償還,央行則可以通過處置10億不良資產而收回1億本金,其余4億壞帳,央行可向財政部申請核銷。這種方式不僅可以減少巨額不良再貸款對現有貨幣政策的沖擊,而且可以防止惡性通貨膨脹的發生。” 研究報告指出,從體制上看,建立AMC來管理央行不良債權好處甚多:有效減少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行為;整合了原有各臨時機構處理有問題金融機構的職能;克服了原有臨時機構專業性不強的缺陷。專門化資產管理機構具有處置方式專業化、市場化、多樣化的特點,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回收資產、降低損失。 引人注意的是,這份AMC方案已被蒙上一層外資光環。當初央行在設計AMC方案時,曾邀請一些著名外資投行出謀劃策。 對此,傳言中的主角之一——高盛亞洲特殊資產集團以“機密”為由拒絕了記者采訪。但據知情人透露,目前各方高層已就此事初步交換了意見。 據央行內部人士透露,其實央行的不良債權并非都是“破爛”,其中某些資產中蘊涵著價值不菲的“金礦”,如金融機構的資質與牌照,或者機構擁有的土地、房產與設備等。而某些問題金融機構,譬如關閉券商的資質、執業牌照,在目前嚴格控制市場準入的政策背景下,正是一些外資可遇而不可求的“寶貝”。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胡祖六十分看好央行的這一舉動,他說,“對于規模夠大,同時便于重組、回收(的再貸款),或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牌照,外資都會感興趣。”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范建軍也認為,“采用這種處理方式,雖然只能彌補部分央行壞帳,但在我國尚未建立國際化存款保險制度的前提下,這已是維護中央銀行債權的較好選擇。” 財政部提出折衷方案 央行內部傳出的消息稱,盡管有關降低再貸款不良率的研究,以及近期市場熱捧的“建立存款保險機構”設想,同樣都是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的首要工作任務之一,但這份尚未成熟的“央行設立AMC計劃”遇到的障礙并不小。 知情人稱,2003年年底前,央行曾向國務院上報初步計劃,申請設立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央行再貸款不良債權。當時國務院的批復是此事轉交財政部審批。 “如果該設想能順利通過,那么央行積累多年的風險與作為最終貸款人引發的潛在巨虧,完全可以從制度上得到解決。”胡祖六說,“該計劃對于央行今后的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從某種角度而言,方案為央行指明了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獨立制定與行使貨幣政策的央行;準財政性質的央行。 最終,針對這份非常超前、甚至超越某些現行制度的AMC計劃,財政部給出的答復是:“不同意央行單獨設立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 有央行知情人透露,財政部在回復中稱,央行沒有必要單獨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建議委托四大國有獨資資產管理公司來處置央行的不良資產。 顯而易見,財政部并沒有推翻處置不良資產的想法,但在央行單獨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還是委托專業機構處理的問題上,產生了較大分歧。 權威人士稱,央行單獨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計劃,因此暫時擱淺。 據其透露,當時財政部的看法是,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部委、國務院組成部分與基礎貨幣的投放者,不適合注冊公司。央行開設公司,會與現行的某些法律、制度發生“撞車”現象。有鑒于此,財政部提出了一個折衷方案:既然市場上有專業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那么央行完全可以把不良資產交由他們運作,這樣成本、效率與市場化均是較優的。 盡管財政部的說法十分在理,盡管誰也無法保證央行開設AMC是否會引入“機關化”管理,或者滋生新的問題,但對于財政部委托四大AMC處置再貸款的建議,央行仍有更高層面的擔心。 一央行人士表示,央行擁有的不良資產,幾乎全部來自于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農信社等各類問題金融機構,面廣而量大,并且某些資產的處理方式會涉及國內金融行業的系統穩定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試問,目前國內哪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有這樣的專業本領?”他說,“包括成立已三年多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或許也沒有這樣的實力與效率。” 事實上,號稱“走大投行道路與專業化道路”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近些年的表現也著實難讓央行放心。 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03年末,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5093.7億元,回收現金994.1億,現金回收率19.52%。這一數字在去年是22.39%。如果扣除AMC回收現金的費用率8.65%,1%~1.2%的AMC員工激勵,以及需要支付的債券和再貸款利息,實際回收現金要遠低于統計數字。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資產回收率低,很可能造成國有資產低估而售。”這位央行人士表達了他的憂慮,“如果央行同意把不良資產交由四大(AMC)處理,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二次流失。” 再貸款處置的商機與成本 兩大部委各持己見,最終結果殊難逆料。但毫無疑問的是,近7000億央行再貸款走向市場的過程中,必然蘊藏著巨大的商業機會。 一位央行內部人士直言,雖然央行設立AMC的初衷是回收不良再貸款,減少央行的損失,央行AMC并不以盈利為目標,但AMC畢竟是企業,按照正常的企業行為,AMC完全可以從回收的本息中扣除日常三費(處置費、管理費、人員費),以及實施業績提成的激勵獎金。 同樣的道理,假使央行委托四大AMC來處置再貸款,同樣需要每年向四大AMC支付這部分費用。“處置不良資產的利益,為什么一定要拱手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呢?”他說。 “肥水不流外人田”,在央行人士眼中,這部分利潤似乎沒有必要再一次分割。 而另一方面,站在“老板”的位置上,財政部扶持四大AMC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更何況,四大AMC的“錢景”,并非原先預想的那么光輝燦爛。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工作提速,有關其不良資產二次剝離至四大AMC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建行正在籌劃的拍賣數十億抵債資產的行動,更將在一定程度上擠壓四大AMC的生存空間。 此時,如果央行能順應財政部建議,把數千億不良資產剝離到四大AMC,無疑是四大AMC的極度利好。不難想象,憑借央行剝離的大量“壟斷性”金融類不良資產,四大AMC將吸引多少外資投行的青睞與關注。 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權威人士指出,問題的關鍵在于,對待央行再貸款,央行與財政部間存在的最大協調難題是——“誰為損失最終買單?” 截至2002年11月,在央行為國家歷年清理整頓信托投資公司、城市信用社、農村基金會、城市“三亂”共發放的1411億元再貸款中,有1031.2億元經過各地財政擔保。但從還款情況來看,由各地財政主動還款與“被動式”還款(從財政轉移支付與稅收返還中扣除)的總額不到20億元。 “甚至有部分地方政府提出‘是否可以豁免央行再貸款,難道這不是放松銀根的好辦法嗎’。”一位央行人士抱怨說,“這實際上是把本應該由財政支付的錢轉嫁到了央行身上。” 央行與財政部“誰是最終買單者”的難題,同樣表現在央行單獨設立AMC還是委托AMC處理的問題上。 四大AMC設立時,它們用于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資金,一部分來源于400億財政部撥款,而絕大部分來自央行再貸款與向國有銀行發行長期債券。 知情人稱,央行為四大AMC提供的再貸款約為5400億元,占央行再貸款總額的近79%。 國際清算銀行高級經濟學家馬國南說:“在四大AMC比例懸殊的融資安排中,政府引入央行巨額再貸款而且不公開對四大AMC債券作出擔保,一是盡量不對財政赤字造成壓力,二是可能想引導央行在將來承擔四大AMC的虧損。” 按此同樣的邏輯,一旦央行同意向四大AMC剝離不良資產,那么四大AMC用于購買央行不良再貸款的資金將由誰來承擔? “如果還是按照原先央行提供再貸款的方式進行,無疑是央行再次打自己耳光,掏錢為財政買單。”前述央行人士說,“這樣做就是進入了一個死胡同,央行仍承擔準財政的職能,而央行的風險與損失將繼續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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