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央行將以“三優先”原則設立行政許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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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1月14日 10:0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昨天召開的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電視會議上強調,中央銀行是一個宏觀調控部門,運用經濟手段實現宏觀調控是改革的方向,在行政許可的設立上要貫徹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主決定優先、市場競爭機制調節優先、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優先的原則,盡可能地創造條件,采用事后監督等方式實施行政管理。 吳曉靈說,下一步央行將以《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為指導,做好部門規章的清理工作。 吳曉靈指出,中央銀行將進一步做好《行政許可法》實施的配套準備工作。央行各級行對國務院批準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行使行政審批權時,要規范審批行為,建立告知制度和公開制度;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監督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吳曉靈同時要求,央行各部門要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情況,對已經取消行政審批但仍需監督管理的事項加強監督管理。要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事后備案管理、加大日常監督管理等行政審批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方式和措施,做好對有關監管事項的后續監督管理工作,絕不能因為行政審批項目取消而放棄或削弱對有關金融管理事項的監管職責,要防止監督管理工作脫節。(記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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