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武/文
回顧海外產權保護、國際秩序變遷的歷史,我們清楚看到,盡管中國并沒怎么直接參與建立當今以律師、法律當?shù)赖氖澜缰刃?可這種秩序對中國近25年的經(jīng)濟崛起是多么舉足輕重。今天,我們至少應珍惜它,在行為上能與其合拍。
小時候我們常說:“長大了要去看世界!”有幸的是,隨著1978年改革開放,那種愿望真的實現(xiàn)了?墒,我們看到的繁華世界背后到底有什么?是什么東西在支撐今天的世界?
這些問題可按我們習慣的意識形態(tài)去理解,也可換個角度去理解。但不管怎樣,一些基本事實是不會變的。比如說,從民族情結層面看,過去25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崛起,說明我們中華民族有多么偉大?墒牵母镩_放在中國近代史上不僅有一次,晚清洋務運動、國民政府都曾嘗試過,但那兩次除為我們今天正在經(jīng)歷故事打基礎外,每次都不成功。為什么?或許我們會很快下結論說,是因為那些時候制度腐敗,政府無能等等。這類一般性的指責可能都對,這些我們暫且不談。但有意思的是,中國這25年的成功恰恰是發(fā)生在走出計劃經(jīng)濟制度框框的過程中,而且每離計劃經(jīng)濟、行政管制遠一點,經(jīng)濟發(fā)展就更快一點。
這就奇怪了,同樣是要走出當時的舊制度框框,但晚清和國民政府時代的改革開放沒成功,最近25年的卻恰恰成功了,況且這種成功是發(fā)生在整個中國社會傳統(tǒng)道德、誠信與社會結構都遭受過文革根本性破壞之后。那么,到底如何解釋這些?是不是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真的與以前不同?或今天的國人比歷史人物更能了?
說到這里,不由得讓我聯(lián)想到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仰融訴遼寧省政府”一案(以下簡稱“仰融案”)。仰融通過國內法院訴訟無果后,他以美國永久居民(綠卡)的身份與其妻以美國公民的身份于2003年8月,在美國聯(lián)邦法院起訴遼寧省政府侵占其財產。按美國許多州的法律,夫妻任一方的財產即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婚前簽約排除的財產另當別論),因此,侵占仰融的財產即是侵犯其妻(美國公民)的財產權。加上所涉及的產權又以在紐約上市的華晨汽車的股份為核心,因此,美國聯(lián)邦法院認定其有管轄權,受理了該案。到目前為止,遼寧省政府似乎不打算出庭應訴,理由是美國法院無管轄權,或打算以國家主權抗辯。這里我們不對本案中的訴訟事實作任何評論。只是關心,像這種跨國產權糾紛如果發(fā)生在200年前、100年前或50年前,則當時的處理方式會如何?跟以前比,今天這種以訴訟方式解決海外產權糾紛是更“合理”了,還是更無法接受?遼寧政府到底該不該應訴?帶著這些問題去回顧一下世界近代史的變遷,或許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今天的世界,也可以使我們的行為更符合“國際慣例”。
晚清時期:武力定乾坤的世界
鴉片戰(zhàn)爭前后,中國停止了明清持續(xù)幾百年的海禁,隨后開始的洋務運動,啟動了近代中國第一次“改革開放”。但除清廷本身的制度問題外,那次“改革開放”也生不逢時,所處的世界環(huán)境使當時的清政府即使想要利用勞動力便宜的國情將中國轉變成“世界工廠”,那也不可能,何況那時清政府離這種“遠見”還甚遠。
首先是運輸和通信困難。火車運輸主要興起于19世紀后半葉,英、美等早期工業(yè)國如此,中國更是如此。盡管晚清建了部分鐵路,有了有限的內陸運輸能力,但低下的海運能力無法支持“世界工廠”所必需的規(guī)?鐕\輸容量,大容量、低成本海運能力在世界范圍內還是二戰(zhàn)期間才有的事?者\在當時更無從談起,第一個試飛成功的飛行器1903年時才有。雖然電報發(fā)明于1844年左右,但其信息轉輸能力畢竟有限,成本也高。電話于1886年在美國發(fā)明,但其普及使用也是后來幾十年的事。因此洋務運動期間,李鴻章、張之洞等人再有遠見,也不能超越當時技術上的局限,更何況當時國人的技術教育還無從談起。
拋開技術條件不管,當時的世界貿易秩序也使晚清中國無能為力。我們以前談到,在歐洲于16世紀開啟大西洋、印度洋貿易之前,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主要發(fā)生在亞太地區(qū)(以宋朝和早期明朝的中國為軸心)和西歐列國,以馬車陸運為主,當時的中國已有海運,但規(guī)模和容量都非常有限。1492年哥倫布發(fā)現(xiàn)美洲大陸后(也恰恰是明朝海禁的年代里),雖然歐洲、美洲、非洲和亞洲之間的海洋貿易與國際交往越來越多,但總體來講還是有限的。
比如1500-1600年從歐洲發(fā)往中國、印度等亞洲國家的船只約為770次,平均每年7.7次。1600-1700年共有3161船次,年均31.61船次;1701-1800年間共有6661船次,年均66.61次。加上當時海船全為帆船(蒸汽機船是在1820年代發(fā)明的),每艘船的載重量平均為500噸左右。即到1800年為止,從歐洲海運到亞洲的年物流量約為4萬噸左右。1500-1800年間的國際貿易基本都是農作物、香料、茶葉及金銀等貴重自然物。
那些年代的技術條件約束了各國的往來。在那種環(huán)境下,國際貿易和產權糾紛的解決方式也簡單:用武力。那時并沒有正式的國際法可言,雖然倫敦、阿姆斯特丹、紐約到1800年都已有股市,但股票投資都不成氣候,因此那時的海外產權主要以兩種形式體現(xiàn):海外直接投資項目和債務。保護海外產權的方式也主要有兩種:要么投資者自己有軍隊,要么由投資者的政府派軍隊去奪回產權。
以當年海洋貿易最有代表性的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為例,該公司成立于1600年12月,其宗旨是從事印度洋和大西洋貿易,從一開始,該公司的貿易船就有重兵壓陣。當時沒有任何國際法、國際法院,也沒有多國公認的“國際慣例”,跨國貿易公司的利益都只能由“槍桿子”打出來,并由“槍桿子”來保護。東印度公司一度擁有26萬人的軍隊(包括海軍和陸軍),大約是英國皇家軍隊的兩倍。其它諸如“弗吉尼亞公司”、“麻省公司”等也都有自己的軍隊。這些軍隊的作用一方面是為公司海運護航,甚至幫助其強行開辟新市場,另一方面也為公司在海外的工廠等產權作保衛(wèi)。
除外貿公司自己的軍隊外,國家軍隊也常被派去為本國公民在海外的產權效勞。19世紀中葉之前,英國、西班牙、法國、德國在海外的財產主要是以殖民地為主,直接投資項目也都在殖民地。因此其軍隊也主要為維護殖民地、為其工業(yè)品開辟新市場服務。但是,隨著拉美國家于1820年前后相繼獨立,這些新獨立的國家在財政上面臨巨大的困難。因此,新成立的墨西哥、智利、委內瑞拉等拉美政府不得不向西歐銀行和投資者借債。到1850年左右,拉美等國家政府與企業(yè)發(fā)行的外債越來越多,賴賬的出現(xiàn)就成為一種必然。
在今天討論公司債務時,我們一般認為,如果一家公司資不抵債,那么該公司可進入破產程序,要么由債主把公司合并掉,公司歸債主;要么將公司的資產拍賣清倉,把拍賣所得給債主;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債主的主導下將公司管理層換掉并對其業(yè)務模式進行重組?墒,當債權方是外國人或外國公司,而欠債方是另一主權國家的政府或公司時,上述任何一種壞債處置方式都行不通。因為一方面在20世紀之前沒有成形的、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法庭,另一方面這些債務方國家又總會以主權為由作抗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形成某種強制性的跨國合約、債務、產權的執(zhí)行機制,跨國的借貸、投資、貿易則無法進行。
在不存在“世界政府”或“世界警察”的情況下,直到1907年之前被普遍認可的一種執(zhí)行跨國合約、保護海外產權的方式是使用武力。于是那些弱小的國家對國際秩序無發(fā)言權,而軍事強國都把“武力執(zhí)行合約、保護產權”看成是債權國必有的一種權利。因此,當一個國家因另一國家的政府(或公司)賴賬或侵占其海外產權而發(fā)動武力攻擊時,其它國家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例如,1838年墨西哥政府因無足夠收入而宣布停止支付欠法國投資者的債務,隨即法國派海軍趕往墨西哥討債。1861年墨西哥政府又決定停止支付拖欠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公民約八千萬美元的債務,結果在1862年1月英國派遣700海軍士兵,法國與西班牙共派8500名士兵趕到墨西哥的Vera Cruz港城,攻打墨西哥。數(shù)月后,英國與西班牙發(fā)現(xiàn)法國軍隊的目的遠不止是為了向墨西哥討債,更主要是想把墨西哥占領為其新殖民地。此后,1862年4月英國與西班牙撤回軍隊,而法國在墨西哥則一直占領到1867年。
從1820年到1914年間,英國在拉美共動武40多次,其中26次是以其公民產權受到侵犯或是以債務國賴債為由。比如,因其海外財產受到侵占(包括工廠、銀行、鐵路),英國派軍隊于1868年攻打烏拉圭,于1891年進攻智利等。在亞洲,同樣是以保護其產權利益為由,英國分別于1840至1842年、1856至1858年攻打中國(鴉片戰(zhàn)爭)。
當國際游戲規(guī)則是以武力強弱而定的時候,那種世界只能是強國的世界,海外投資和海外貿易的安全度完全取決于投資者自己或國家軍隊的強弱,因而晚清洋務運動的經(jīng)濟效果可想而知。首先,晚清的改革開放不能像今天那樣靠制造業(yè)出口發(fā)展經(jīng)濟,拋開技術局限性不談,首先那時中國就沒有強大的海軍為其外貿提供支持。于是洋務運動的重點之一是發(fā)展軍力,但在沒有經(jīng)濟實力的情況下,軍力發(fā)展又從何談起?這樣一來就進入了一個熟悉的怪圈:無軍力則沒法開展外貿,無外貿又使自然資源相對缺乏的中國難以發(fā)展經(jīng)濟實力,無經(jīng)濟實力又反過來使軍力無法增強。雖然外貿不是發(fā)展經(jīng)濟的惟一途徑,但過去200年里強大起來的國家中,每個國家都與外貿息息相關。
關鍵的轉變:法治世界來臨
以武力決定貿易與產權規(guī)則的國際秩序,在20世紀初受到挑戰(zhàn),其中的導火索發(fā)生在1902年12月,當時英國和德國為討債向委內瑞拉發(fā)動聯(lián)合軍事進攻,英德海軍封鎖了委內瑞拉的5個主要港口,打沉了3艘戰(zhàn)艦并轟炸其港口設施。之后,委內瑞拉被迫同意由剛成立的海牙國際法院為債務糾紛作仲裁。結果,海牙法院的裁定是:不僅英德有權以武力討債,而且在所有債權國家中誰愿意動武討債,誰就享受優(yōu)先債權,即誰動武,誰就應該先得到償還。這等于是鼓勵各資本輸出國用武力解決海外產權糾紛。
那次仲裁結果在拉美引起轟動。當時阿根廷外交部長Luis Drago隨即從法律角度寫了一篇長文反駁,并將其送到阿根廷駐美國大使館,要求其大使將文章送交美國國務院。Drago指出,以往的慣例是:當一個主權國拖欠另一主權國的債務不還時,債權國有“權利”向對方動武。他認為這是荒唐的,因為一國動不動武完全是一種政策選擇,而不是法定權利;更何況因討債而對另一主權國動武侵犯了后者的國家主權。他認為,除自衛(wèi)外,任何國家無權對另一主權國動武。當債權投資者的權利與另一國家主權相沖突時,他主張后者顯然應該優(yōu)先。
律師出身的Drago用法律邏輯爭論外交問題,令同是律師出身的人很能接收,而美國國務院和其它政府部門又主要是由律師出身的官員在運作(包括當時的國務卿),因此,Drago的觀點在美國和拉美國家得到廣泛認同。
有意思的是,盡管國際慣例隨著國家之間交往的增加在逐步形成,但國際法在那之前從來沒正式成為法學的一門分支學科。世界上第一個以研究國際法為宗旨的學會,直到1873年才在比利時成立。美國第一個國際法學會則成立于1906年(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International Law),在此之前美國大學法學院里沒人開設過專門的國際法課程?梢哉f,在以武力當?shù)赖氖澜缋铮瑖c國間的法律框架不太容易形成,也不太會被當一回事。
另一個意義重大的變化是,到1900年左右,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派遣法律出身的人做外交官。這在美國和拉美國家并非新鮮事,但對歐洲而言,外交官的選拔歷來中以家庭出身與個人財富而定的。但到19世紀末,歐洲國家也開始注重選用法律背景的人做外交官。這在很大程度上為外交政策與外交文化更注重法律和程序規(guī)則創(chuàng)造了條件,也直接促進了國際法的發(fā)展并增強了其重要性,對國際秩序的“法律化”貢獻甚大。
于是,當?shù)诙䦟煤Q绹H和平會議于1907年6月召開時,與會各國代表以律師出身的占多數(shù)。美國代表團9人中只有兩人不是律師出身,其他成員(包括團長)要么以前是法官,要么是律師出身。英國代表團團長做過10年法官,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與經(jīng)驗。德國的首席代表也有多年律師經(jīng)驗,其副團長則是一位有名的法學家。法國代表團團長研究過法律,副團長曾是巴黎法學院教授,也曾是法國外交部的法律顧問。其它參會國如奧地利、俄國、荷蘭、比利時、阿根廷等的首席代表均是在法律方面造詣很深的專家。正因為此,會議期間由美國倡議的關于解決跨國債務糾紛的協(xié)議得以通過。根據(jù)該協(xié)議,任何債權國不能以武力去另一主權國討債,而是要求債務、債權國家雙方首先須尋求并最終接收國際法院的仲裁。從此結束了持續(xù)幾百年“武力討債是債權國的權利”的國際慣例。
1907年的海牙會議是人類史上第一次由律師主導的國際會議,這些律師共同的職業(yè)訓練使其習慣性地尊重程序規(guī)則、尊重事前確定的“法治”,也令其有著共同的思維方式。他們的職業(yè)精神是通過仲裁和獨立司法來解決人們之間、企業(yè)之間及國家之間的糾紛,是要講“文明”,而非付諸武力。相比之下,1864年的日內瓦世界大會和其它19世紀召開的國際和平會議,因律師背景的代表只占極少數(shù),所以那些會議也不太可能達成協(xié)議廢棄武力解決國際債務糾紛的歷史慣例。
那次海牙會議開啟了律師主導國際關系會議的先河,也為國際秩序靠“法治”而非“武治”立下了汗馬功勞。這一歷史事實對今天的中國應該有許多啟示,中國的法律教育到上世紀80年代初才恢復,到今天雖已擁有20萬左右的律師從業(yè)者,但包括外交部、商務部甚至司法部在內的政府部門,還是以理工科或人文學科背景的人為主,前幾年參加WTO談判的居然鮮有法律背景的人。當面對另一國家律師出身的官員時,在談判桌上代表中國的工程師型官員們怎么能夠與之在共同語境下說話?這是否可以說明為何在中國的國際行為靠近“國際慣例”之前還有許多課要補?
國民政府時期:改革仍然生不逢時
民國政府于1911年成立,那時正好是1907年海牙協(xié)議之后,按理說,其世界處境比晚清要好?墒,一方面當時中國正忙于組建共和國政府(在當時是新鮮事,是重大“改革”),并面臨隨時可能突發(fā)的內亂;另一方面是不久之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雖然那次大戰(zhàn)于1918年就停止了,卻從根本上打破了世界貿易格局,使跨國貿易、跨國資本流動變得艱難。
當然,新成立的民國政府也顧不上世界貿易格局的問題,當務之急是解決軍閥割據(jù),穩(wěn)定國內局勢。因此,北洋政府期間無法顧及發(fā)展經(jīng)濟。1927年國民政府重新立都南京,平息軍閥混戰(zhàn)后,國民政府于1930年左右開始致力于經(jīng)濟發(fā)展。
但國民政府又是生不逢時,雖然那時中國市場經(jīng)濟(尤其是以上海為中心的江南經(jīng)濟)已具備相當?shù)囊?guī)模,可是即使國民政府想通過保持對外開放、通過外貿發(fā)展經(jīng)濟,其它國家也并不一定有興趣,因為1930年美國及西歐等地都爆發(fā)了世界經(jīng)濟大危機,30年代美國失業(yè)率高達25%,西歐國家也類似。在當時的經(jīng)濟學大家凱恩斯的非市場經(jīng)濟理論影響下,各國在30年代大大提高貿易關稅壁壘,連歷來主張自由貿易的英國也搶先把自己的經(jīng)濟國門關起來。1913年時,英國進口商品關稅基本是零,德國關稅平均為13%,法國約為20%。但到30年代,英國的進口關稅升至50%,德國、希臘、瑞士、奧地利等關稅都升到75%與80%之間,法國的升到97%,同時所有這些國家都限制或干脆禁止許多商品的進口。美國的情況也類似。從1914年到1945年二戰(zhàn)結束這31年間,是過去200年中世界貿易最黑暗的時期。
即使當時的西方國家不設置貿易壁壘,國民政府的開放政策也不會有充分的時間去產生效果,因為到1937年日本侵華之后,8年抗戰(zhàn)加上隨后的內戰(zhàn),使經(jīng)濟發(fā)展又重新回到第二位。
成立國際組織:國貿秩序進一步完善
雖然1907年的海牙協(xié)議基本排除了理所當然的武力討債行為,但卻多少犧牲了投資者的權利。隨著1914年一戰(zhàn)爆發(fā),實際上海牙協(xié)議為許多債務國拖欠或干脆不履行債務合同提供了方便。比如一戰(zhàn)一開始,中國北洋政府即停止支付晚清、民國發(fā)行的外債(包括鐵路債券)。1917年中國對德宣戰(zhàn),并中止支付拖欠德國的所有債務。1921年北洋政府宣布破產,中國銀行關門,導致銀行擠兌,貨幣變得一文不值。1936至1938年,國民政府要求調整早年在西方發(fā)行的鐵路債券,降低利率。圖2給出中國當時歷年發(fā)行的鐵路外債利率,基本都在5%,這種利率在今天看不算高,因為這些債券畢竟有很高的國家政治風險和被拖欠的風險。等到1939年二戰(zhàn)時,國民政府即宣布廢棄所有外債(除少數(shù)幾種)。最后剩下的一筆債券是1899年清政府在倫敦由匯豐銀行承銷發(fā)行的中國北方鐵路債,總金額為230萬英鎊、年利率為5%,但這只債券于1942年2月被國民政府宣布不再有效。從此,所有晚清、北洋和國民政府發(fā)行的外債都在1914-1942年間被一筆勾銷。
海牙會議后,危地馬拉于1912年拒付欠英國債務,洪都拉斯于1914年拒付法國債務。印度在1947年獨立時也取消一些外債。土耳其、埃及、墨西哥、尼加拉瓜等發(fā)展中國家,也在不同時期拖欠過債務。但這段時間,這些國家都沒有因不還債而遭到武力打擊。債務違約國因受主權保護而不遭武力進攻,這當然是人類社會的進步,但投資者的產權也不能不保護,否則就不會有資本跨國流動,沒有國家、公司和個人愿意買外債,跨國直接投資也會受負面影響。
此外,盡管海牙協(xié)議約束了債務雙方的行為,但畢竟這是協(xié)議,在沒有強制性的“世界政府”的情況下,對于違約國,國際社會能采取的舉措仍十分有限,最終還得依賴各國政府的自愿行為選擇。在這種狀況下,國際社會仍無法形成“文明化”的秩序。
因此,成立更有約束性的國際組織十分必要,以便更好地平衡國家主權和投資者產權之間的關系,等等。第一次努力是1919年成立“多國聯(lián)盟”(The League of Nations),但由于該組織并沒能阻止二戰(zhàn)的發(fā)生,因此其可信度一落千丈,二戰(zhàn)期間停止運作。1944年,美、英、蘇和中國正式著手準備“聯(lián)合國”的成立工作,那也是中國第一次以建設性的姿態(tài)參加國際秩序的組建。經(jīng)過一年多的努力,聯(lián)合國于1945年10月正式成立,理論上成為世界性的“政府”。
1944年7月,國際貨幣基金(IMF)和世界銀行成立。前者的功能主要是幫助面臨債務危機的國家度過難關,同時保護外債投資者權益。這填補了1907年海牙協(xié)議留下的空缺,讓跨國借貸能繼續(xù)進行。以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為例,1997年上半年一系列韓國財團相繼破產,隨即眾多國際銀行從韓國撤資,使韓國出現(xiàn)史無前例的金融危機,無法償還外債。假如那次危機發(fā)生在19世紀,韓國遭到武力進攻幾乎是毫無疑問的(或被變成殖民地)。但IMF的存在救了韓國,不僅韓國沒有被武力進攻,且IMF與債權方國際銀行達成協(xié)議,由IMF為韓國提供過渡性貸款,并由IMF說服這些國際銀行將600億美元的債務延期。當然,IMF的援助是有條件的,它要求韓國必須做出一系列制度與政策方面的改革。我們可能會認為這是在侵犯韓國主權,但這些要求跟被武力進攻相比,應該是更能接收的。其實在16世紀幾乎每個國家都關著國門的時候,每個國家?guī)缀醵加薪^對的主權。可是當各國的經(jīng)濟都綁在一起的時候,一個國家的絕對主權就意味另一個國家的權利要受到絕對的犧牲。
世界銀行的主要作用是援助發(fā)展中國家,特別是對于私人資本不愿去的那些國家和行業(yè),世界銀行可帶領國際民間銀行和投資者一起去投資。發(fā)展中國家往往對產權缺乏保護,且歷來有侵占外資企業(yè)財產或隨意更改、銷毀合約的表現(xiàn),這些侵犯產權的行為使外資望而生畏。在這些情況下,世界銀行作為國際投資借貸、非贏利性的銀行,在世界享有盛譽并具有相當?shù)募s束力,它一方面能要求得資方國家進行產權保護等制度性改革,另一方面有世界銀行參與投資,會讓民間投資者更有信心。這不僅能增加對發(fā)展中國家的投資,而且使它們的融資成本降低。聯(lián)合國在1945年成立后,其主要作用是譴責、約束(非強制性地)不規(guī)范的國家行為。在相當程度上,聯(lián)合國為第三世界國家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發(fā)表聲音的場所,因為二戰(zhàn)前總是有強國發(fā)表意見、主導制定國際規(guī)則的機會與場所,但弱國卻不然。而聯(lián)合國里每個國家都有平等的一票保證了這一點(聯(lián)合國安理會則另當別論)。
這種聲音平臺的一個直接效果是,一方面在上世紀40-60年代中幾乎所有剩下的殖民地國家都相繼獨立(斯里蘭卡、緬甸、埃及、阿爾及利亞等),另一方面鼓勵了許多拉美、非洲和亞洲國家沒收外國公司的產權(尤其是自然資源有關的產權),將其變?yōu)閲。比如,?945至1961年間,有12個美國跨國公司的海外產權被外國政府沒收或侵占,但在1961至1973年間,美國公司海外產權共被沒收過160次。根據(jù)聯(lián)合國的資料,六、七十年代是跨國公司和個人投資者的海外產權被發(fā)展中國家廣泛沒收、侵占的時期,這是放棄武力保護海外產權之后,對于國際投資、國際貿易秩序的最大一次挑戰(zhàn)。
如何保護一國公民或公司的海外財產?
上世紀30年代中期,墨西哥沒收了大量的美國石油公司、礦業(yè)公司在墨西哥的自然資源財產。1937-1941年間,玻利維亞沒收了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的財產。危地馬拉在五、六十年代也沒收了美國公司在其境內擁有的土地和其它自然資源。智利在60年代沒收了德國在其境內開采的銅礦。利比亞、伊朗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強行沒收了英國在其境內的油田。這類例子不勝列舉。
以美國為例,除少數(shù)引發(fā)一系列經(jīng)濟制裁的情況外,美國政府按以下兩原則來處理其海外產權被侵占的事態(tài):第一,外國政府沒收美國公司或個人在海外的產權時,如果是出于公眾利益(比如鐵路、橋梁、礦山),那么基本能被接受;第二,即使是出于公眾目的,沒收外國公司或個人財產時,當事國必須支付足夠合理的賠償。正因為這兩條原則,20世紀中葉美國公司在海外的產權被多次沒收時,并沒引發(fā)戰(zhàn)爭,但爭論、談判的焦點都集中在賠償價格上。
這兩條原則或許也會是仰融案的焦點。
當代改革開放:世界有情偏顧我
關于世界經(jīng)濟秩序、IMF、世界銀行、聯(lián)合國和WTO(及其前身GATT)等這些國際組織的建立及其歷史背景,當然不是幾千字就能講清楚的。但有一點是顯然的,到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時,過去200年逐步建立的這些國際游戲規(guī)則不僅使中國面對的外貿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使世界出口市場容量大大增加,以至于中國工廠制造多少,世界市場能吸收多少。過去25年的成功當然主要是中國人自己的功勞,但回想起來,中國在這些年里似乎惟一要做的就是把國門打開:開得越多,世界經(jīng)濟即讓中國經(jīng)濟增長更多。
如果把現(xiàn)在的改革開放背景重新放到19世紀所處的世界秩序中,則我們是否也能看到這么大的經(jīng)濟成功呢?答案肯定是“不能”。道理很簡單,那時中國沒有強大的軍隊為外貿服務;也沒有飛機運輸和海運容量,沒有極低的貨運成本,電腦、電子技術也都是二戰(zhàn)期間的事情。一個簡單的比較是,16-19世紀的跨國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軍隊,而20世紀的跨國公司不需要自己的軍隊,但必須雇傭許多律師。這就是當今世界,它使外貿成本極低、出口市場容量極大,只有在這種世界里中國才會自1978年以來這么快速地出成果,這種世界給我們什么啟示呢?
從明朝海禁開始,中國就停止了參與世界秩序的建設。鴉片戰(zhàn)爭后,中國只能被動地接收別人設立的國際秩序。只有到了二戰(zhàn)期間,中國作為反日、德、意的盟國,被美、英、蘇邀請于1944年一同參與籌建聯(lián)合國,開始以積極參與者的身份共建世界秩序。但1949-1978年,我們又關起國門,不再以建設性的身份參與世界秩序的建立,也不主動接收世界規(guī)則。
本文對海外產權保護、國際秩序變遷歷史的簡單回顧,讓我們清楚看到,盡管中國并沒怎么直接參與建立當今以律師、以法律當?shù)赖氖澜缰刃?可這種秩序對中國近25年的經(jīng)濟崛起是多么舉足輕重。今天,我們至少應珍惜它,在行為上能與其合拍。
那么,在仰融案中遼寧政府是否該應訴呢?答案是顯然的。本案從多方面看都是一個非常有歷史意義的案例。在今天,產權跨國界流通、跨國界交叉持有已是常事。外國公司和個人可直接來華投資,也可通過在紐約、在新加坡交易所購買中國公司股票。同樣地,海爾等企業(yè)可以在美國投資設廠,將來隨著QDII的實行和人民幣可自由兌換,中國公民與公司也會直接、間接地持有海外公司產權。在這種產權跨國流通的背后,人們對跨國產權的保護自然有一定的預期,對所持產權的國家的政府行為也當然有一定的預期,否則誰會把錢投資到你這里?投資者的權益保護是這幾年的熱門話題,我們發(fā)現(xiàn)即使在一個統(tǒng)一的國家里,即使有統(tǒng)一的法律和權力機構,投資者的產權也不一定能得到可靠、公正的保護。如果我們把視線從境內移到境外、從國內移到跨國持有的產權,那么海外產權保護的難度就可想而知了。在這種背景下,政府行為是否符合“國際慣例”就尤其重要。一方面我們要吸引外資,要到海外上市融資,要讓我們的產品外銷,但另一方面在產權保護、合同的遵守上又我行我素,甚至在出現(xiàn)產權糾紛時還拒不應訴。天下真有這樣的好事?
為什么不能應訴?應訴又不一定會敗訴,應訴會大大改進中國在海外的公關形象,讓世界更把中國看成是負責任的大國。但不應訴肯定是輸,后果只能是更負面。值得我們慶幸的是,這是21世紀,而不是18、19世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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