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行長肖鋼:2004年中行風險管理四件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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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1月13日 07:5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李衛玲 1月12日,中國銀行行長肖鋼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學習貫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座談會”上表示,2004年,中國銀行要做四件事,來加強中行的風險管理。 一是以資本充足率的管理來制約資產業務的發展,樹立經濟資本管理的理念。過去都 二是中行今年開始實行不良貸款的實際撥備制度。去年實行的是內部撥備,由于去年條件不是很具備,就保留了一部分撥備,今年實行實際撥備,從機制上嚴格控制新增的不良貸款。 三是新增公司貸款原則上從二級分行的授權審批收到省分行和總行兩級集中審批。地市級新增的公司貸款原則上要上升到省分行和總行來集中審批,地市級分行和縣分行以后的職責主要是面向客戶加強營銷。 四是狠抓監督執法檢查。組織有關專門人員,根據新的法律來清理修訂中國銀行的相關內容的制度,將新的法律條款轉化為中國銀行新準則。檢查貫徹學習這個法律的程序、步驟和效率,特別是要加大對執法情況和執行中行自己的規章制度的情況的檢查,要增大檢查的頻率,擴大檢查的覆蓋面。按照銀監會現場檢查出來的問題,中行要逐一整改,同時吸取教訓,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進一步完善中行的規章制度。 最后,肖鋼提出一個新問題。他說,原來的商業銀行法里有一個叫特定貸款的條款,該條款規定,對國家特定的貸款,銀行應當發放,但由此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國家來彌補。新的法律出臺后,這個條款被取消了。但中國銀行最近還陸陸續續遇到要求發放特定貸款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成為一個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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