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英民:1952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封邱縣,漢族,中共黨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投資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班畢業,高級經濟師。從1975年起,曾先后在河南省新鄉市的鄉、區與市直單位任職,1993年任河南省新鄉市副市長,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市開發區主任。1997年調司法部眾城集團任董事長、總經理(正司級)。2001年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正局級干部,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2003年又任基金會黨委書記。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曾多次受到組織表彰與獎勵。發表過多篇論文,主編了《經濟法學》
、《發達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發達國家住房管理制度》、《發達國家宗教事務管理制度》等書。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發揮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來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始終是最緊要的。人心向背,決定著一個政黨和政權的興衰。只有順民意,謀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和支持,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為此,執政者始終要切實把維護人民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上。大到內政外交,小到油鹽醬醋,都要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思考問題,制定政策,落實工作。要洞悉人民群眾的喜怒哀樂,所思所想,所急所盼,針對他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采取切實解決措施。
解決好人民切身利益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做,其中有三點是應首先做到的:一是擴大人民的知情權。建立一系列公示、公證、公開制度,讓人民了解與切身利益有關的方方面面。二是增加人民的參與權。凡是與人民利益有關的事,尤其是關乎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讓相關人直接參與。要逐步健全一套人民參與政務機制。三是保障人民的監督權。要提供條件,明確法規,確保人民的監督渠道暢通,監督效果良好。
“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人民利益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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