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銀行法”草案基本可行 并有望交付表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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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23日 08:13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崔麗) 深受關注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在今天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進入三審,并有望交付表決。 法律委員會認為,為了適應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是必要的。三個法律草案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增強保密性 銀監法二次審議稿中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并有責任為其監督管理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有關當事人保守秘密!庇械某N瘑T和部門提出,在國際合作與交往中涉及監管信息的保密問題,巴塞爾核心原則對此有明確要求,應增加這方面規定。據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一款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交流監督管理信息,應當就信息保密作出安排。 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草案:增加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構 “國務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边@是在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的一條規定。 前兩次審議中,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從事的都是金融活動,監管則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實施,還涉及中央銀行、財政部門的監管。根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之間以及同中央銀行、財政部門的協調機制,提高金融監管水平”的要求,法律應對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作出規定。據此,草案中增加此項規定。 商業銀行法修正草案:為混業經營預留空間 現行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經過此前兩次審議,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商業銀行法已施行8年,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商業銀行的業務將會有新的拓展,要看到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對此,既要考慮現實情況,又要考慮發展方向。有的委員提出,目前,我們的金融監管水平還不高,為了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只能逐步放開,并要有嚴格的規范;谝陨峡紤],法律對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的問題,既要嚴格限制,又不要卡死,應對此留下適當發展空間。 因此,正在審議的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為“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據了解,關于解決“到境外借款和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等方面”還存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監管職責交叉的問題。為進一步廓清二者職責,經與國務院法制辦、人民銀行、銀監會研究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到境外借款由人民銀行監管;在銀行間發行、買賣金融債券宜由人民銀行監管;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從業資格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外發行、買賣金融債券,宜由銀監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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