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開閘 參股需百億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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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09日 07:32 北京青年報 | ||
王旭 銀監會頒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本報訊 昨天,銀監會頒布了《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這意味著在劉明康12月1日新聞發布會的短短7天后,“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 據悉,這條將于2003年12月31日起實施的辦法共21條,對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申請材料、銀監會審批的時間均做了詳細規定。其中對參股的境外機構要求涉及八項內容,包括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于100億美元;投資入股中資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的,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于10億美元;投資入股中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于10億美元;該境外金融機構必須有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二年對其給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等。 辦法同時對銀監會辦理時間做了近似“苛刻”的規定:銀監會自接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辦法》中還強調,中資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擅自變更股東、調整股權結構的,由銀監會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且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購買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流通股不適用本辦法。另外,針對“《辦法》為什么將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的上限規定為20%?”的問題,銀監會新聞發言人還表示,這一方面是為保證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應當避免股權過于集中,另一方面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多傾向于高比例持股,為平衡兩方面因素,并參照國際會計準則關于投資者只有擁有被投資者20%以上股權才能按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相關會計核算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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