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央視國際的消息稱,對今天出臺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有關專家給予了較高評價,一致認為這個考核辦法對于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責任意識、提高國有資產的經營效益、促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會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新出臺的考核辦法對中央企業負責人考核的指標主要包括:年度基本指標和任期基本
指標,其中年度指標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任期指標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
專家指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考核和監管是不到位、不科學的,有時甚至是缺失的,在許多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好壞與他們的切身利益并不密切相關,因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沒有成為他們最大的追求。
出臺這個考核辦法等于是行使所有者的職權,因為經營者是受所有者的委托和代理來進行管理國有資產的,這樣就進一步硬化對經營者的這種約束機制,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另外它也是所有者對經營者通過業績的考核,對經營者的薪酬以及獎懲提供一個客觀的依據。所以這種考核指標的出臺,將使我們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
專家們分析指出,新出臺的這個考核辦法,特別注重了對一些具體的財務指標的考核,如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等,因而更接近國際上通行的對企業的考核方法,這對國有企業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增強企業的持續發展能力是至關重要的。
這種考核辦法出來以后,我想它對企業是一個導航的標志,會使企業更嚴格、更好地實現股東投資回報這樣一個目標,而且由于這樣一個考核是跟激勵機制的改善、治理結構的改善相結合,它會促使我們企業領導人更重視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把它搞得更好。
專家們同時指出,在當前情況下,出臺這個考核辦法是非常必要的,但從長遠看,還必須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有機地結合起來。
這個考核工作要進一步做好,必須和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結合起來,必須讓公司包括國有公司的董事會在這方面承擔更大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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