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為香港銀行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個人人民幣業務的范圍包括: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銀行卡業務。
新華網香港11月18日電(記者吳小軍喻菲)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董建華18日下午宣布,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為香港銀行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
董建華在18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將于2004年元旦前后在香港銀行試行辦理的個人人民幣業務的范圍包括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銀行卡業務。業務范圍先只限于方便個人消費,不涉及投資等資本項目的安排。
董建華表示,香港所有持牌銀行均可以參與逐步開展這四項人民幣業務。
董建華還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將于19日在北京簽署有關人民幣業務合作的備忘錄。
他說,這是中央支持香港經濟復蘇和支持香港的一項重大措施。他代表特區政府和市民感謝中央的關心和支持。
他說,目前香港與內地經濟貿易關系越來越密切,香港銀行的人民幣業務量將會很龐大。
董建華說,有關安排既方便了香港與內地居民的互訪消費,同時也拓寬了香港銀行的業務領域,增強了它們的競爭力,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董建華說,他在今年7月到北京訪問時受到溫家寶總理的接見。溫總理同意時機成熟時會優先考慮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他說,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是一個長遠的目標,而19日備忘錄的簽署將是朝這個方向發展的重要第一步。(完)
香港銀行明年初可試行辦理人民幣業務
新華網香港11月18日電(記者吳小軍喻菲)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董建華18日宣布,中國人民銀行(人行)同意為香港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業務范圍目前只限于方便個人消費,不涉及投資等資本項目的交易。
董建華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香港銀行2004年元旦前后開始試行辦理的人民幣業務包括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銀行卡業務。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介紹,在人民幣存款業務方面,參加此項業務的香港持牌銀行可為香港居民開立自由提存的人民幣存款賬戶,存款期限及利率由銀行自行厘定。
在兌換業務方面,參加行可為存戶辦理人民幣與港幣的兌換,每人每天可兌換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非存戶現鈔兌換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參加行也可為提供購物、餐飲、住宿等個人消費服務的商戶,就其在這些服務所收取的人民幣現鈔提供兌換港幣的服務。
在匯款方面,參加行可為存戶把人民幣由香港匯入內地同名銀行賬戶,每人每天匯款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
在銀行卡方面,內地居民可以持內地銀行發行的人民幣扣賬卡和信用卡在香港消費。參加行或其附屬機構也可為香港居民發行人民幣扣賬卡和信用卡,方便他們在內地的消費。
政府新聞處發言人表示,在此項人民幣業務計劃下,參加行吸收的人民幣存款,除保留適量頭寸以備存戶提取外,會將存款轉存于一家由人行授權擔任人民幣業務清算的香港持牌銀行(清算行)。清算行吸收其本身和其他參加行存入的人民幣存款后,除保留一定數額的頭寸外,將全數存款存入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該中心支行將向清算行支付存款利息,而清算行也付利息給參加行,而參加行則付息給存戶。人行將通過香港金管局邀請有興趣擔任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的銀行提出申請。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對在香港試辦個人人民幣業務表示歡迎,他說:“香港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標志著銀行業的發展跨出重要一步。它對促進兩地經濟融合及方便兩地居民互訪旅游消費,均有莫大好處。相信香港銀行界會把握這一機遇,在不久的將來向市民提供各項人民幣服務。”
香港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也表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開啟了內地與香港之間人民幣資金通過銀行體系流動的新渠道,香港銀行界在滿足市場和大眾需求的同時,還拓展了新的業務,鞏固香港銀行業的優勢并增進了它的競爭力。長遠而言,這對香港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有重大意義。金管局將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努力,協助香港銀行界盡早落實和推出各項人民幣業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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