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銀行獲辦個人人民幣業務 自由兌換第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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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19日 06:43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嚴樺)今天,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說,近期將授權香港持牌銀行辦理人民幣清算業務。專家認為,這是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邁出的第一步。 據悉,人民銀行要求即將被授權的香港銀行,在開展人民幣與港幣兌換服務中———個人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的現鈔兌換;個人通過存款賬戶每人每天不超過等值兩萬元人民幣的兌換;在香港提供購物、餐飲、住宿等個人旅游消費服務的指定商戶收取的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的袁躍東研究員說,這是中國金融領域的重大政策調整。此前,香港人民幣的流量一直不小,但沒有得到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授權。為當地經濟和金融業的發展,香港一直希望其銀行能夠經營人民幣業務。日前,一個香港金融高級代表團專程來京商談讓人民幣在香港合法交易、清算事宜。 今天央行公告說,為便利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經貿和人員往來,引導在香港的人民幣有序回流,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將為在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業務的有關銀行提供清算安排。 袁躍東認為,銀行提出的人民幣與港幣兌換的數量,大大超出了以前內地個人到港旅游可以兌換2000港幣的數額。這打開了人民幣兌換港幣的大門。而港幣與美元兌換是自由的,也就間接打通了人民幣兌換美元的渠道,進而間接打開了人民幣自由兌換的大門。盡管初期采取了限制兌換數量的方式,但畢竟是為實現人民幣自由兌換邁出的重要且關鍵的第一步。 據了解,公告內容還包括:今后內地居民可使用內地銀行發行的個人人民幣銀行卡在香港購物、餐飲、住宿等旅游消費支付,以及在香港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港幣現鈔。香港參加清算的銀行或其附屬機構向香港居民個人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可在內地用于個人消費支付,以及在內地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人民幣現鈔。具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經營資格的內地銀行,可以接受經由清算行匯入的香港居民個人人民幣匯款,該匯款的收款人須為匯款人,每人每天的人民幣匯款最高限額為5萬元。內地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匯款的解付。未提用的人民幣匯入款經審核后可匯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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