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煒烏魯木齊報道】
如今,新疆15萬個體經營戶都松了一口氣,因為自治區調高增值稅起征點,所帶來的好處開始逐漸體現出來。這是新疆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再就業優惠政策后的結果,目前這一政策已擴大到針對所有的個體經營戶,新疆近80%的個體戶直接從中受益。
這項政策使新疆國稅系統每年減少收入1.45億元,按照新疆個體工商戶年增長10%的保守數估算,幾年就減收數億元。也就是說,最近幾年中,國家將拿出數億元來支持新疆的下崗再就業工作,其扶持力度之大、產生影響之深遠,在自治區稅政史上實不多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2】208號),對增值稅起征點做了調整,調高了增值稅起征點。新疆國家稅務局局長蔣立勛說,這項優惠政策有很大的彈性,要求各省區根據自身的財力及具體情況決定提高的幅度。
當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滯后,以及第一產業比重過大、第三產業比重偏小的不合理的產業結構,正是阻礙新疆經濟發展的首要羈絆。
實現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壯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提高征稅起征點,并且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把優惠的幅度提到最高,以彌補新疆由于個體經濟發展先天不足帶來的與內地發達省區間的“剪刀差”。同時,把起征點調到最高,降低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門檻,吸引更多人尤其是下崗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在有力地促進新疆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同時,發展壯大新疆城鄉個體戶工商戶所從事的商貿、服務和工業加工等第三產業,引導新疆廣大農牧民積極從事二三產業,盡快搞活、發展、壯大農村經濟,從而對新疆產業結構的調整產生積極影響。
國家政策給了,新疆到底執行到哪個“線”上?對此,自治區國稅局高度重視,組織全區各級國稅機關全面、深入開展調查測算,掌握大量第一手情況和數據;同時組成數個調研小組,深入南、北疆稅收征管一線,有重點地開展專項調查,并結合實際對有關情況進行反復分析、論證、最后組織專題會議研究,保證調查工作扎實有效。
經過充分調查論證,自治區國稅局決定從今年6月開始起調高增值稅起征點,并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高限額執行增值稅起征點調高政策,即將增值稅貨物銷售起征點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應稅勞務起征點由原來的800元提高到3000元,按次(日)納稅起征點由原來的80元提高到200元。
據保守測算,調高增值稅起征點后,新疆全年將少征1.45億元增值稅,新疆有近80%的個體增值稅納稅人因此受益。據了解,這次受益最大的個體經營戶主要集中在南疆三地州及塔城、阿勒泰等偏遠農牧區。
增值稅起征點的提高,關系到當年稅收計劃的完成,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敏感度高,自治區國稅局以《征管法》及稅收政策規定為依據,實行統一政策尺度、統一排查摸底、統一核定調整,采取措施做好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的個體稅收征管工作。(1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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